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8-049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8年5月17日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民主选举、记名投票方式,选举王薇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薇薇女士简历见附件)。
王薇薇女士将与定于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1/2。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18日
附件: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薇薇女士简历
王薇薇,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2005年8月加入公司前身北京众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负责销售工作,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优耐德(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销售。
王薇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薇薇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薇薇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707 证券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7-050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1:30(下午1:30-2:00为现场审核登记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之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路8号(朝阳公园西2门)众信旅游大厦二层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曹建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12人,代表股份375,612,04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86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人,代表股份数为22,352,53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9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9人,代表股份375,598,543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849%。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3人,代表股份数为22,339,039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279%。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3,5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5,599,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0,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1%;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弃权票: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王锋、王遥、邓欢、钱艳清、金雪、任芳、董虓浚、施丽娟、王大伟共9人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9人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18,000股将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6.5元/股(同授予价格),回购股份占公司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492%。公司应支付股份回购款2,717,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
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为850,060,820股,本次回购注销股份41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变更至849,642,820股。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股份418,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减少人民币418,000元,并将《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相应修改如下:
■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上述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之审计报告》(中证天通(2018)证审字第04001号),本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数)232,624,021.32元,母公司净利润3,944,003.11元。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母公司净利润3,944,003.1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94,400.31元;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剩余利润3,549,602.80元,加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347,561,952.20元,2017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1,111,555.00元;
(3)以公司回购注销后的股本总额849,642,820股为基数(850,060,820股-418,000股),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28元,共分配利润23,789,998.96元。利润分配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327,321,556.04元转入下一年度。
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5,599,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
反对票: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0,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1%;
反对票:1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9%;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1)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
(2)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及期限以相关银行审批意见为准)。
(3)公司使用该授信的方式为信用方式,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能够共同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4)本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可以在本授权期间与银行签订授信协议(包括不时对其做出的任何修订、更新和补充)。
①授信协议的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在授信协议项下单笔交易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有效期超过授信协议有效期的则授信协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该笔交易的终止日)。
②如根据一些银行惯例,授信协议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可以与银行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授信协议,在授信协议项下单笔交易的有效期最长亦不超过12个月。公司应每年重新审议相关银行授信金额及其他授信情况等。
(5)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6)授权公司董事长:a.确定授信银行的具体分行/支行;b.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及调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
申请综合授信银行及授信额度如下:
■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5,605,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3%;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2,346,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09%;
反对票:6,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1%;
弃权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上海众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香港众信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优耐德(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众信博睿(北京)国际商务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共5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就申请银行综合授信、贷款等事项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2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可以在本决议有效期内与银行签订担保协议(包括不时对其做出的任何修订、更新和补充)及出具担保函等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在本决议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对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最高担保额度:
■
表决结果:
赞成票:374,669,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91%;
反对票:936,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3%;
弃权票: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赞成票:21,410,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7838%;
反对票:936,4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3%;
弃权票: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股票代码:002707 股票简称:众信旅游 公告编号:2018-051
债券代码:128022 债券简称:众信转债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4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披露了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公司控股子公司竹园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剩余30%股权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众信旅游,股票代码:002707)及可转债(债券简称:众信转债,债券代码:128022)自2018年5月4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进展公告(一)》(公告编号:2018-04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对该事项涉及的相关各方进行尽职调查、评估等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申请股票及可转债复牌。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过程中,公司将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并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停牌期间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
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尚存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