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7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2018年4月25日披露, 因工作人员录入错误,需对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一、在《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中“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原文为: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更正后:
■
二、在《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中“第三节 重要事项”原文为: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0.30%,主要原因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
更正后: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2.89%,主要原因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
三、在《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第四节 财务报表”原文为:
一、财务报表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更正后: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更正后:
■
以上内容现已在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予以更正,更正事项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更正后)》和《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更正后)》。对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
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概述
1、对外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毅昌”)因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基本授信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安徽毅昌将根据其发展状况与资金使用计划,审慎使用该笔授信额度。
2、对外担保行为生效所必须的审批程序
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23%,被担保人安徽毅昌2018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为66.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未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时间另行通知。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尔配套工业园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叁佰零柒万圆整
股权结构: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持股
法定代表人:吴强
经营范围:工程塑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精密塑胶及制品的生产、装配、销售;家电产品、五金模具、五金冲压件及相关材料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钣金原料、玻璃制品销售;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安徽毅昌将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里塘支行申请人民币5000万元的基本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壹年,全部授信额度本金及利息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四、对外担保的原因、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为安徽毅昌提供担保支持,是为满足安徽毅昌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目前安徽毅昌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预计以上担保事项不会给本公司带来较大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五、截至信息披露日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数量
连同本次担保,截至2018年5月17日,公司(含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9.22亿元,占2017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78.00%;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5.22亿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6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8年5月17日,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公司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毅昌”)根据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拟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自有资产作为抵押物向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期限不超过2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江苏毅昌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和审批情况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确定)。
2、截止2018年5月17日,上述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金额约为1.4亿-1.8亿。具体抵押资产金额以双方认可为准,具体抵押比例、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相关事项以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3、本次江苏毅昌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生效。
本次江苏毅昌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事项,是为了保证江苏毅昌日常经营业务的稳定发展,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4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4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监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3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5月14日以邮件、传真和电话等形式发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在公司中央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7名,实参加董事5名,董事熊海涛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何宇飞代为表决;董事丁金铎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何宇飞代为表决。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为子公司安徽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融资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2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7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5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 16日下午3:00 至 2018年5月17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科丰路29号毅昌创意产业园中央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何宇飞先生
6、召开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18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8名,代表股份数14487795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0人,代表股份数14442875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6.0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8人,代表股份数4492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11%。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陆晓瑜、李立青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447335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72%;反对票为214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5% ;弃权1900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3%。
2、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447335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72%;反对票为208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1% ;弃权3838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26%。
3、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447335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72%;反对票为208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1% ;弃权3838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26%。
4、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447335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72%;反对票为2108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5% ;弃权1938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3%。
5、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447335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72%;反对票为2108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5% ;弃权1938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3%。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为27726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8.56% ;反对票为21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0.75%;弃权19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0.69%。
6、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2860245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8.61%;反对票为208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07% ;弃权3838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为16114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7.55% ;反对票为20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0.13%;弃权38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2.32%。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447335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72%;反对票为404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28%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为27726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8.56%;反对票为4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1.44%;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466335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5%;反对票为214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5%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为27916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9.24%% ;反对票为21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0.76%;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447335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72%;反对票为404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28% ;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票为277261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8.56%;反对票为404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1.44%;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江苏毅昌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为144663358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99.85%;反对票为21460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15%;弃权0股,占参加投票有效表决权的0%。
上述1、3、4、5、6、7、8项议案已由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由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9和议案10已由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同时在该次股东大会上听取了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度的述职报告。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陆晓瑜、李立青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7日
证券代码:002420 证券简称:毅昌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5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熊海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昌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虹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95.77%,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应收票据增加;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45.75%,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的预付款项增加;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94.58%,主要原因系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增加;
4、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62.06%,主要原因系期末在安装设备增加;
5、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78.28%,主要原因系预付的设备款增加;
6、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年初增长229.51%,主要原因系子公司收到的投资款增加;
7、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96.72%,主要原因系本期缴纳的流转税增加导致相应的附加税增加;
8、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8.58%,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息费用减少;
9、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52.94%,主要原因系本期确认的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减少;
10、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21.82%,主要原因系毛利有所增加;
11、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92.2%%,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12、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78.46%%,主要原因系本期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
13、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38.01%,主要原因系营业利润及营业外收支变动所致;
14、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0.77%,主要原因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相应计提的所得税增加;
15、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03.52%,106.35%,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及所得税费用变动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32.89%,主要原因系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购买商品及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49.38%,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的土地款增加;
1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850.23%;主要系本期取得借款减少、偿还借款增加;
19、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准则要求将资产处置损益调整到资产处置收益;
20、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准则要求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调整到其他收益。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全资子公司江苏设计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30日与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乐视智家”)签订了《新乐视智家电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债转股协议书》,约定以江苏设计谷对新乐视智家现有债权中的2.4亿元转为对新乐视智家的股权增资,本轮增资最终完成后持有新乐视智家股份2.40%。上述增资已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和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关于公司子公司签署债转股协议的议案》。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董事长:熊海涛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