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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8年5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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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王佳芬、独立董事董叶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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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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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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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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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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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2018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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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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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部分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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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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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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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关于实施包装新材料华东综合基地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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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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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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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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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均为非累计投票议案,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2、本次会议的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强文、田海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