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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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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资子公司以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59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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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钻石”)、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机特种”)、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向东”)分别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2.5亿元、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6)、《关于全资子公司吉林江机特种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7)和《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阳北方向东工业有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8)。

 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防范上述全资子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的资金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南钻石、江机特种、北方向东对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

 1.中南钻石、江机特种、北方向东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和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中南钻石、江机特种、北方向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

 3.中南钻石、江机特种、北方向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中南钻石、江机特种、北方向东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将按时归还资金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在补流期间募投项目实施有需要,将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实施。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中兵红箭 公告编号:2018-60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

 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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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8月1日,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湘稽调查字057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17年8月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8),并分别于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29日、2017年10月31日、2017年11月29日、2017年12月29日、2018年1月31日、2018年2月28日、2018年3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75)、《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8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88)、《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90)、《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9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9)、《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2)。

 目前证监会调查工作仍在正常进行中,期间公司经营活动未受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13.2.1条规定的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如公司所涉及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次事件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在此之前,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调查进展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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