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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4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根据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指引,公司应详细披露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以及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现对该事项补充披露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07月03日,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瑞金”)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正式聘任公司原独立董事张月红女士为其独立董事,任期为2017年07月03日至2020年07月02日。张月红女士曾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18年04月09日离任,离任时间未满十二个月。因张月红女士关系,公司与奥瑞金构成关联关系。2018年预计发生金额为70,000万元,其中销售商品40,000万元,采购商品30,000万元,此额度可在奥瑞金及其下属公司内调整使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李志聪先生(持有公司12,572.9832万股,占比43.64%)与陆钰铭先生之女陆晓晨女士于2011年结为夫妻,陆钰铭先生曾担任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银行”)监事长职位,于2017年08月25日离任,离任时间未满十二个月。因陆钰铭先生关系,公司与吴江银行构成关联关系。2018年预计申请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为确保融资需求,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签署与授信机构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文件。
2017年06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炳兴先生、李志聪先生回避表决。公司拟与苏州普莱特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特环保”)开展业务合作,预计公司与普莱特环保在2017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此额度可在普莱特环保及其下属公司内调整使用。2017年下半年,普莱特环保的股东由原股东李炳兴先生、李志聪先生变更为苏州普莱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莱特投资”),普莱特环保成为普莱特投资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炳兴先生、李志聪先生持有普莱特投资100%股权,李志聪先生为普莱特投资的董事长,李炳兴先生为普莱特投资的副董事长。依据《深圳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普莱特投资为公司的关联法人。2018年预计发生金额为3,000万元,此额度可在普莱特投资及其下属公司内调整使用。
公司于2018年0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本议案中“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及“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苏州普莱特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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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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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00063689W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周云杰
注册资本:235,522.56万元
成立日期:1997年05月14日
营业期限:1997年05月1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检测;产品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从事节能技术和资源再生技术的开发应用;自动识别和标识系统开发及应用;可视化与货物跟踪系统开发及应用;智能化管理系统开发应用;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电子结算系统开发及应用;生产金属容器、玻璃容器、吹塑容器;销售自产产品(涉及特殊行业项目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项目除外);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从事覆膜铁产品的研发及销售;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覆膜铁产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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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251317395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中山南路1777号
法定代表人:魏礼亚
注册资本:144,808.4326万元
成立日期:2004年08月25日
营业期限:2004年08月2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业务;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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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苏州普莱特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MA1NXHJT4N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政府大楼东侧
法定代表人:蒋旻晗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年05月05日
营业期限:2017年05月05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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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由本规则第10.1.5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第10.1.6条第二款“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规则第10.1.3 条或者第10.1.5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规定,公司与上述关联人构成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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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企业系依法注册成立,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部分关联方与公司具有多年的交易经历,未曾有违约行为,目前对上市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守诚实守信,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采购原材料依据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销售货物根据公司竞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将同类标的物售于任何第三方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2018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存在市场指导价格的,按市场价格交易;无可供参考市场价格的,原则上交易双方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的利润率协议确定。
(二)协议签署情况
1、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02月09日,公司和华源印铁制罐(成都)有限公司与上海济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加工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至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02月11日,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与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嘉鱼分公司签订了《年度采购合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02月11日,华源包装(咸宁)有限公司与湖北奥瑞金制罐有限公司签订了《年度采购合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2、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实际发生的申请授信额度情况进行结算。
3、苏州普莱特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交易并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公司的市场选择行为,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全部交易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的市场化行为,交易价格公允,未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亦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交易事项,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表决,我们一致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中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其他说明
以上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非关联董事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中“与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及“与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海证券关于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