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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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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焦承尧、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德海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为49,152户,其中A股股东总数为49,063户,H股股东总数为89户;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公司H股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2、利润表主要科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变动原因说明:

 由于2017年公司完成对亚新科6家汽车零部件标的公司的收购,因此2017年亚新科6个标的公司并入公司合并范围;同时,2017年底新增用于跨境并购德国SEG项目的海外收购平台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上述情况导致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较去年同期变动较大,详细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2,504,653,374.1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647,017,175.38元,增幅为192.04%。主要是:1)报告期内新增汽车零部件板块营业收入为1,007,777,903.97元;2)煤机板块营业收入为1,496,875,470.18元,由于上游煤炭行业回暖,订货增加,较去年同期增加639,239,271.41元,增幅为74.54%。

 (2)管理费用:本报告期管理费用为191,514,961.22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12,868,582.58元,增幅为143.51%。其中,报告期内新增汽车零部件板块管理费用为76,796,060.87元;海外并购平台本报告期发生的管理费用为4,582,317.65元;煤机板块本期管理费用为110,136,582.7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1,490,204.06元,增幅为40.04%,主要是本期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报告期财务费用为71,791,120.25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1,024,317.50元,增幅为9262.40%。主要是:1)煤机板块财务费用为25,518,275.18元,由于新增贷款利息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4,751,472.43元,增幅为3227.88%;2)报告期内汽车零部件板块财务费用为8,531,810.55元;3)海外收购平台报告期财务费用为37,741,034.52元,主要是本报告期新增的利息费用、保函手续费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为42,241,837.3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61,072,410.01元。其中,报告期内新增汽车零部件板块资产减值损失为1,960,153.68元;煤机板块资产减值损失为40,281,683.70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9,112,256.33元,主要是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5)净利润:本报告期合并净利润为178,817,607.31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06,612,849.18元,增幅为147.65%。主要是:1)报告期内新增汽车零部件板块净利润97,691,504.20元;2)煤机板块净利润为123,449,455.28元,较去年同期增加51,244,697.15元,增幅为70.97%,主要是由于煤炭价格走高,煤炭市场好转,煤机需求显著增长所致;3)报告期内新增海外收购平台净利润为-42,323,352.17元。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3,217,097.84元,较去年同期增加79,023,701.77元,增幅为106.51%,主要是新增汽车零部件板块以及煤机板块净利润增长所致。

 3、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变动情况说明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联合池州中安招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China Renaissance Capital Investment Inc.,通过公司控制的 SMG Acquisition Luxembourg Holdings S.à r.l.(简称“SMG 卢森堡公司”)所下设的全资下属企业 New Neckar Autoparts Holdings and Operations GmbH & Co. KG(买方,简称“德国KG公司”),以现金方式向Robert Bosch Investment Nederland B.V.(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Robert Bosch Starter Motors Generators Holding GmbH(简称“SG Holding”,已更名为“SEG Automotive Germany GmbH”)100%股权。

 2017年5月2日,公司、SMG 卢森堡公司及买方与Robert Bosch GmbH(简称“博世公司”)及交易对方签署并公证《股权购买协议》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法律文件,并于2017年9月19日签署并公证《第一修正案》,于2017年12月29日签署并公证《第二修正案》,于2018年1月11日签署并公证《第三修正案》。

 根据上述交易文件,本次交易的基础交易价格为5.45亿欧元,标的100%股权的最终购买价款将基于基础交易价格并依据交易文件所约定的价格调整机制进行调整确定。

 截至2018年1月2日,买方已持有SG Holding100%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正在对标的公司履行交割审计程序。

 2、SG Holding于2018年1月进行股权交割,股权已经过户,根据《股权购买协议》及其他与本次交易相关协议、法律文件,交易价格调整事项审阅仍在进行,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交割审计和评估工作还在进行,SG Holding尚不具备在一季报合并报表的条件。为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未合并SG Holding报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8-023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郑煤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北京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焦承尧、贾浩、向家雨、付祖冈、王新莹、汪滨、刘尧、李旭冬、江华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焦承尧先生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8-024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郑煤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9:3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刘强、王跃、崔蕾蕾、倪威、周荣、张易辰、苑少冲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强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议,认为:

 1、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审议、信息披露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反信息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1717 证券简称:郑煤机 公告编号:临2018-025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机”、“本公司”、“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规定变更公司的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预计实施经修订后的相关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规定变更公司收入相关会计政策,预计实施该修订后的相关会计政策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17年3月以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要求境内外同时上市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金融资产分类,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的“四分类”改为按照“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改为“三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是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三是套期会计方面,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取消了有效性测试的定量标准和回顾性测试要求;

 四是进一步明确了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五是相应调整了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上述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较大影响。

 根据以上修订后会计准则中关于新旧准则衔接的相关规定,公司从2018年1月1日起,按以上修订后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前期可比数,就新旧准则转换影响数调整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预计实施上述修订后会计准则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二)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修订后会计准则中有关新旧准则衔接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1月1日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实施该修订后会计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三、同步执行修订后的香港相关财务报表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于2013年12月颁布了修订后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准则》,于2016年6月颁布了修订后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基于客户合同的收入确认准则》。上述修订后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与修订后的相关中国会计准则内容趋同。香港会计师公会要求使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公司必须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采用以上两个准则。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需同步执行修订后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基于客户合同的收入确认准则》。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经审慎判断,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公司代码:601717 公司简称:郑煤机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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