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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8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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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乐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赖其聪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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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2018年3月31日较2017年末减少67,337.60万元,下降51.74%,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投入资金建设福建诏安及湖北宜城两个锂电池生产基地以及归还到期融资所致。

 2、预付款项2018年3月31日较2017年末增加7,105.24万元,增长40.16%,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预付采购商品及原材料款项相应也增加。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18年3月31日较2017年末减少722.10万元,下降38.26%,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融资保证金减少所致。

 4、在建工程2018年3月31日较2017年末增加59,286.17万元,增长89.00%,主要为报告期内福建诏安及湖北宜城两个锂电池生产基地建设投入增加。

 5、开发支出2018年3月31日较2017年末增加3,639.85万元,增长38.51%,主要为公司研发投入增多,归属于开发阶段可资本化的金额增加。

 6、应交税费2018年3月31日较2017年末减少14,216.92万元,下降85.83%,主要是由于年末应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2018年年初缴纳所致。

 7、其他应付款2018年3月31日较2017年末增加34,039.99万元,增长138.74%,主要是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给公司的资金增加。

 8、其他流动负债2018年3月31日较2017年末增加9,761.26万元,增长2,327.36%,主要是公司清洁电力方面各类工程待计提的增值税所引起。

 9、长期应付款2018年3月31日较2017年末增加31,651.85万元,增长48.94%,主要是公司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入生产设备增加所致。

 10、专项应付款2018年3月31日较2017年末增加182.72万元,增长456.80%,主要是公司收到的专项政府补助计入。

 11、其他非流动负债2018年3月31日较2017年末增加2,269.26万元,增长87.00%,主要为公司子公司郑州达喀尔接受客户委托采购车辆并办理车辆登记后,车辆由客户使用,后续本公司仍需提供购买车辆保险、车辆年检等系列服务,约定服务期限满时将车辆过户至客户名下,届时客户取得车辆所有权。考虑其资产的特殊性,且服务期内公司仍承担资产相关的风险,公司将该项资产在“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所对应的负债在“其他非流动负债”列示。

 12、2018年一季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60,087.17万元,同比增长34.68%;营业成本45,344.43万元,同比增长36.86%;公司战略及产业转型成果已经逐步显现,各项新业务步入快速发展轨道。

 13、2018年一季度税金及附加共计492.18万元,同比下降31.10%,主要是税金及附加中铅电池的消费税占据大部分,而铅电池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对应的消费税减少所致。

 14、2018年一季度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981.12万元,同比上升56.92%,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人员增加引起工资福利的大幅增加,折旧摊销、差旅招待以及其他各项支出也大幅增加,引致管理费用增加。

 15、2018年一季度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3,871.48万元,同比上升107.15%,主要是随着公司业务扩展,融资规模大幅增加,财务费用也随之大幅增加。

 16、2018年一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410.10万元,同比上升114.20%,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扩大,计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等相关减值准备增加。

 17、2018年一季度其他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967.23万元,同比上升517.83%,主要是随着公司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收到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8、2018年一季度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745.41万元,同比上升16,485.05%,主要是公司收到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4月2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涉及购买资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0日开市起停牌。

 2017年5月5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经公司与相关各方论证,公司本次筹划的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5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2017年10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10月20日予以披露。

 2017年10月2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7】第61号)。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就《问询函》的相关问题逐项进行认真核查、落实和回复,并于2017年11月3日披露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和《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3日开市起复牌。

 2018年1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拟调整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停牌公告》,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可能涉及调整,预计将构成方案重大调整,且具体调整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0日开市起停牌。

 2018年2月10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复牌的公告》,截至该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审计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评估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公司正在努力与有关方加快协商调整交易方案,预计交易标的整体估值和承诺利润均下降超过20%。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12日开市起复牌。公司继续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4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根据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双方经多次友好协商,未能就标的公司估值调整达成一致意见。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重组,并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终止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

 对外投资情况

 1、2017年12月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与MetalsTech Limited签署〈约束性交易条款〉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300万澳元(约为1,497.21万元人民币)认购MetalsTech Limited新发行的1,000万股股份。

 2018年1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与MetalsTech Limited签署〈约束性交易条款〉的进展公告》,鉴于公司对MTC的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根据实际进展情况,经双方协商,公司于2018年1月13日与MTC签署了《约束性交易条款的变更协议》,对《约束性交易条款》的相关约定进行修订。

 2018年2月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与MetalsTech Limited签署〈约束性交易条款〉的进展公告》,由于对MTC尽职调查结果无法令公司满意,《约束性交易条款》项下的拟议认购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根据《交易条款》的相关约定,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向 MTC发送书面终止通知,终止本次交易。

 2、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宜城市投资建设NCA三元前驱体电池正极材料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宜城市人民政府签署《宜城市人民政府与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NCA三元前驱体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合同》,福建猛狮新能源拟在宜城雷大工业园区投资建设NCA三元前驱体电池正极材料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为2亿元人民币。项目公司湖北三锂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4月2日取得宜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684MA493FF05N的《营业执照》。湖北三锂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70%的股权。

 3、2018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与陈奕、袁智斌、黄春燕合资设立新疆中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主要开展锂离子电池用高档电解铜箔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中亚新材料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万元,公司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中亚新材料注册资本的50%。中亚新材料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于2018年3月19日取得昌吉州昌吉市工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2301MA77W8J38C的《营业执照》。

 4、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猛狮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对猛狮科技(香港)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10,000万元港币(约为8,333万元人民币)。增资完成后,香港猛狮的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港币增加至15,000万元港币。香港猛狮已完成增资手续。

 政府补助

 2018年2月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根据公司与宜城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GWH电池项目合同书》的约定,宜城市人民政府五年内每年给予公司科技创新奖励,累计奖励资金不高于3亿元,自2016年至2020年止,逐年按照10%、15%、15%、30%、30%比例奖励。根据约定,宜城市人民政府2018年将给予公司科技创新奖励4,500万元,公司负责开展本项目的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2月2日收到2018年部分奖励资金2,000万元。

 股份增持计划

 2017年11月29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陈乐强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拟自2017年11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17年12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陈乐强先生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数量56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

 2018年2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终止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收到陈乐强先生配偶的通知,因陈乐强先生已经逝世,无法再继续实施其之前作出的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本次增持计划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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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乐伍

 2018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2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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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4月27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佘江炫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佘江炫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并辞去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兼任的其他一切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佘江炫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佘江炫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佘江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前,暂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8-063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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