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在上海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朱敏董事、董秀明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沙跃家董事、顾建忠董事代行表决权;独立董事乔文骏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王喆代行表决权;其余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4公司2017年度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以2017年末普通股总股本29,352,080,3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29.35亿元。
1.6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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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2.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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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7年5月,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其中,以2016年末普通股总股本21,618,279,92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6,485,483,977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28,103,763,899股。
(2)2017年9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增加普通股股本1,248,316,498股。
(3)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将原计入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相关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计入新增的“资产处置损益”及“其他收益”项目,并对比较期及季度相关报表项目及财务指标重述,上述规定对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没有影响。
(4)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8,519,869,398股计算得出;上年同期的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7,778,923,041股重新计算。本报告期初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按调整后的股数28,103,763,899股重新计算,上年同期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按调整后的股数28,103,763,899股重新计算。
(5)2017年3月、2017年12月,公司分别对浦发优2、浦发优1两期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8.25亿元、9.00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两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
(6)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7)平均总资产回报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8)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10)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
(11)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1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2.1.2本集团2017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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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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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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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1)2017年5月25日,公司实施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其中,以2016年末普通股总股本21,618,279,92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3股,合计转增6,485,483,977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28,103,763,899股。
(2)2017年9月4日,公司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发行1,248,316,498 股(限售期36个月)。发行完成后,公司普通股总股本为29,352,080,397股。
2.3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3.1优先股股东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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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前十名无限售条件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1)浦发优1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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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浦发优2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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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本集团整体经营情况
本集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回归本源、突出主业、做精专业、协调发展”经营理念,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加大风险防范化解力度,围绕“保收入、调结构、重管理、控风险”经营主线和“数字化、集约化”战略任务,扎实工作、砥砺奋进,保持了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格局。
经营效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保持营业收入、净利润双增长。集团口径实现营业收入1,686.19亿元,比上年增加78.40亿元,同比增长4.88%;实现利润总额698.28亿元,比上年减少1.47亿元,同比下降0.21%;税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58亿元,比上年增加11.59亿元,同比增长2.18 %。2017年,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为0.92%,比上年下降了0.06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14.45%,比上年下降了1.90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率为24.34%,比上年上升1.18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61,372.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799.77亿元,增长4.78%;其中,本外币贷款余额为31,946.0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4,317.94亿元,增长15.63 %。本集团负债总额57,062.55亿元,增长4.05%;其中,本外币存款余额为30,379.3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9.21亿元,增长1.20%。
业务结构
报告期,本集团进一步优化资产业务结构,确立了“零售保收入、对公调结构、资金去杠杆”的策略。在实现零售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对公司业务深化结构调整,强化重点领域配置,推动金融市场业务去杠杆、优投向。报告期内,非利息净收入同比增长17.18%,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6.60%,比上年提升3.85个百分点。
资产质量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保持信贷业务运行平稳的同时,更加注重风险管理,严格不良贷款分类管理,着力夯实资产质量基础。截至报告期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本集团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为685.1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3.41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14%,比上年末上升0.25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的准备金覆盖率达132.44%,比上年末下降36.69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拨贷比)2.84%,比上年末降低0.35个百分点。
集团化、国际化
报告期内,本集团子公司和境外机构业务取得新进展,服务和创收能力持续提升。集团协同规模同比增长较快,主要投资企业经营良好,合计实现营收87.54亿元、净利润38.29亿元。继香港分行和新加坡分行开业后,伦敦分行获得当地监管的批准,并于2018年2月6日正式开业,推动公司实现跨欧亚跨时区经营。
3.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各项业务持续发展,非息收入快速增长,成本收入比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实现营业收入1,686.19亿元,同比增加78.40亿元,增长4.8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2.58亿元,同比增长2.1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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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营业收入增长的原因是:报告期内生息资产规模持续增加、手续费收入增幅较大。
(2)利息净收入下降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同业负债规模持续增加、平均成本率增幅较大。
(3)业务及管理费用增长的原因是:报告期内业务规模、科技项目开发投入增加。
3.2.1 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利息净收入占比持续增长,占比达36.60%,比上年度上升3.85个百分点。
下表列出本集团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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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业务总收入3,127.18亿元,同比增加427.01亿元,增长15.81%。
下表列出业务总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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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表列出本集团营业收入地区分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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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作为本报告的用途,本集团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1)总行:总行本部(总行本部及直属机构)
(2)长三角地区:上海(不含总行本部)、江苏、浙江地区分行
(3)珠三角及海西地区:广东、福建地区分行
(4)环渤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地区分行
(5)中部地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海南地区分行
(6)西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地区分行
(7)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分行
(8)境外及附属机构: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3.2.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069.12亿元,同比减少12.08 亿元,下降1.12%。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资产负债项目利息收支、平均收益和成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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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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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加大了零售业务的发展力度,实现利息收入2,458.18亿元,同比增加310.04 亿元,增长14.43%;零售贷款利息收入695.02亿元,比上年度增加325.84亿元,增幅88.26%,平均收益率6.04%,比上年度上升1.09个百分点。
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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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其中,一般性短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4.68%,中长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5.38%
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为734.49亿元,比上年下降3.51%,投资平均收益率为4.00%,比上年上升了0.13个百分点。
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为94.02亿元,比上年增长1.90%,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平均收益率为2.81%,比上年上升了0.15个百分点。
3.2.2.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1,389.06亿元,同比增加322.12亿元,增长30.19%。主要是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增长所致。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开拓稳定的负债资源,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488.77亿元,比上年增长0.12%,平均成本率1.59%,比去年下降0.06个百分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公司存款及零售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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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为588.95亿元,比上年增长62.55%,主要受同业资金规模和利率增长的影响。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为257.95亿元,比上年增长32.29%。
3.2.3非利息净收入
本集团持续推进收入结构多元化,报告期内,实现非利息净收入617.07亿元,比上年增长17.18%。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6.60%,上升了3.85个百分点。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455.80亿元,增长12.01%,其他非利息收益161.27亿元,增长34.76%。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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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持续增长,全年实现收入507.73亿元,比上年增加75.37亿元,增幅17.4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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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2投资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投资收益135.85亿元,比上年增长93.16%。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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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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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业务及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集团加强“集约化、轻型化、数字化”的经营管理,并持续加大科技项目的投入;业务及管理费为410.47亿元,同比增长10.23%;成本收入比为24.34%,比上年增加1.18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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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严格不良贷款分类管理,着力夯实资产质量基础;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为527.99亿元,比上年增长12.71%。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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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148.26亿元,比上年减少14.71 亿元,下降9.03%。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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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资产负债表分析
报告期内,集团根据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业务策略,并在经营过程中进行动态优化调整,力争资产投放重点突出,资源配置精准到位。结合实体经济发展需要,合理把握信贷投放总量、投向和节奏。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客户存款的稳定增长,优化负债期限结构。
3.3.1资产情况分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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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客户贷款及垫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及垫款总额为31,946.0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63%;贷款和垫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2.05%,比上年末增长4.88个百分点。
3.3.1.2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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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款项类投资
报告期末,本集团应收款项类投资净额为8,325.98亿元,比上年末下降17.60%。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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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发行主体分类列示的本集团债券投资总额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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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负债情况分析
(下转B47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