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3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胡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春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集团”)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于2017年8月9日签署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份无偿划转协议》,泰达集团拟将其持有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86,580,511股无偿划转至泰达控股名下。该事项已获得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豁免了泰达控股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义务。2018年3月2日,本次股权无偿划转过户完成,泰达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泰达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86,580,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98%,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胡军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3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24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九人。会议由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泰达股份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泰达股份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35)。
(二)关于注销二级子公司江苏西津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公司拟将二级子公司江苏西津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津湾文旅”)注销。西津湾文旅成立于2010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出资6,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60%,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更名为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40%。西津湾文旅原为开发西津湾项目设立,近几年由于土地政策等原因无法取得供地,项目一直无进展。股东双方经协商决定将其注销。
截至清算时点2017年6月30日,西津湾文旅资产总额为97,050,143.39元,净资产为97,035,606.88元。根据初步清算方案模拟,预计清算结果为:清算期间产生费用预计控制在200,000.00元以内。剩余可供股东分配金额为96,835,606.88元,其中南京新城根据出资比例可分得58,101,364.13元。本次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
董事会认为:西津湾文旅原为开发西津湾项目而设立,近几年由于土地政策等原因无法取得供地,项目一直无进展,将其注销有利于盘活资产,优化资源配置。西津湾文旅由南京新城出资6,000万元。西津湾文旅注销后南京新城预计收回约5,810万元,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详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二级子公司江苏西津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34)。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8-3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二级子公司江苏西津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二级子公司江苏西津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注销概况
江苏西津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津湾文旅”)成立于2010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出资6,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60%,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更名为镇江城市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城投”)出资4,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40%。西津湾文旅原为开发西津湾项目设立,近几年由于土地政策等原因无法取得供地,项目一直无进展。股东双方经协商,决定将其注销。
二、注销公司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名称:江苏西津湾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2. 住所:镇江市润州区小码头街115号2幢
3. 法定代表人:陈俊
4.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100567766533N
6.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31日
7.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房地产开发;房地产销售;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建筑安装工程、装饰工程的施工;水电暖通设备的安装;项目管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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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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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2017年度数据经审计,2018年第一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注销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西津湾文旅原为开发西津湾项目而设立,近几年由于土地政策等原因无法取得供地,项目一直无进展。股东双方经协商,决定将其注销。西津湾文旅由南京新城出资6,000万元。西津湾文旅注销后南京新城预计收回约5,810万元,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安排
(一) 若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预计3个月内完成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成立清算组办理相关工作。
(二)本次注销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
(三)涉及债权债务情况
清算时点拟定为2017年6月30日。截至清算时点,西津湾文旅“预付账款”余额为150,000.00元,可全部收回;“应收利息”余额为4,500,347.22元,可全部收回;“其他应收款”余额为91,137,890.00元,可全部收回。
截至清算时点,西津湾文旅“应交税费”余额为4,436.51元,可全部支付;“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0,100.00元,可全部支付。
(四)预计清算结果
截至清算时点,西津湾文旅资产总额为97,050,143.39元,净资产为97,035,606.88元。根据初步清算方案模拟,预计清算结果为:清算期间产生费用预计控制在200,000.00元以内(包括:经济责任审计50,000.00元,清算审计50,000.00元,税务审计50,000.00元,其他50,000.00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金额为96,835,606.88元,其中南京新城根据出资比例可分得约为58,101,364.13元。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