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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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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计高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怡虹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进展的说明

 本公司拟向交易对方江苏盛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虹科技”)、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基金”)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江苏国望高科纤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望高科”)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国望高科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17年6月30日,国望高科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1,273,300.00万元,经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交易价格确定为1,273,300.00万元。本次交易对价由本公司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4.6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经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除权除息调整)。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本次重组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推进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8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组相关事项,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及相关申报材料进一步修改、补充、完善。

 2018年3月30日,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所有材料齐全,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8年4月19日,公司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由4.63元/股调整为4.53元/股,股份发行数量由2,750,107,991股调整为2,810,816,777股。

 重要事项报告期进展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计高雄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8-023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4月25日下午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由董事长计高雄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于2018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25)同时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8-024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13日以专人送出、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8年4月25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根元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市场 公告编号:2018-025

 江苏吴江中国东方丝绸市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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