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临-16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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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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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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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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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61.1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偿还借款及风电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增加;
(2)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比年初减少44.0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兑付2017年度效益薪酬;
(3)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年初减少48.69%,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了计提的所得税费用;
(4)报告期末,应付利息比年初减少40.2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支付了计提的利息费用;
2、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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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62.8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降水量及年初水库库存水量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导致发电量大幅减少,房地产行业子公司东晟地产“泰和园”住宅项目处于尾盘销售阶段,确认收入面积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2)本报告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47.02%,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发电量减少导致相应成本减少,房地产行业子公司东晟地产“泰和园”住宅项目处于尾盘销售阶段,可确认收入的销售面积减少,按销售面积比例确认的成本减少,导致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大幅减少;
(3)本报告期,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减少69.2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武汉楚都及东晟地产确认商品房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4)本报告期,销售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64.10%,主要原因系房地产行业广告宣传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
(5)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减少51.8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东晟地产收到按揭贷款转回的坏账准备;
(6)本报告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409.7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确认的参股造船行业及参股水电行业的投资收益减少;
(7)本报告期,资产处置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未发生资产处置事项。
(8)本报告期,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5.49%,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保险理赔款,本报告期无此事项;
(9)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减少86.0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水电行业及房地产行业利润总额大幅减少。
(10)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3537.7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水电行业、房地产行业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确认参股造船行业及参股水电行业的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
(11)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47762.4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非经常性损益金额比上年同期减少。
(12)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2927.08%,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及本报告期末股本总额比上年同期增加。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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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及原因:
(1)本报告期,收到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35.9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水电行业及房地产行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本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加184.5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风电行业收到的增值税的即征即退50%税费返还增加;
(3)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36.15%,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房地产行业子公司东晟地产收回客户公积金贷款保证金;
(4)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本报告期未发生固定资产处置业务;
(5)本报告期,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减少88.8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取得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
(6)本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45.37%,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归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斌
2018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8董-0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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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4月2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4月25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名单如下:
张斌、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叶宏、李幼玲、胡建华、刘宁、郑守光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2、审议《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额度授信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额度授信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的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一年,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定,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