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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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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8-029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8年5月16在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24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公司公告:2018-017)。

 公司于2018年4月26日收到公司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总数32,177,295股,持股比例为9.95%)提出的《关于提请增加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身份合法,提案提交程序合法,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增加上述临时议案外,原《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现场会议时间、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增加临时议案后,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18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24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增补赵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补王晖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陈芳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审议《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4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和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6、7、8、9、1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8年5月15日16:00前传真或送达至公司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5日(其间交易日的9:00-11:00或14:00-16:00)

 6、信函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24楼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邮编:730000)

 7、传真登记号码:0931-8439763

 8、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对应的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1,投票简称:亚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宝军

 电 话:0931-8439763

 传 真:0931-8427597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24楼

 邮政编码:730000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

 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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