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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7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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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18—15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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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提示: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下午14:30在公司本部第一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2018年4月26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下午15:00——2018年4月26日下午15:00 中的任意时间。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于有德先生现场主持;大会的召集、召开的方式和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出席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股东情况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公司股份总数为671,080,800股。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4,188,96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4.70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统计并经公司确认,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17人,代表股份32,257,47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68%。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1人,代表公司股份466,446,4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9.5067%。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下列事项:

 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6,446,44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03,3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6,444,14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01,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6,444,14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01,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5,398,399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53%;反对1,045,742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224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255,2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530%;反对1,045,7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1401%;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6,444,14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9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01,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2018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6,423,24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5%;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7%;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3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80,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03%;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1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45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 《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

 (1)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3,291,615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49%;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8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票33,291,615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649%;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28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6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6,434,74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5%;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0%%;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91,6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9%;反对9,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2%;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66,436,241 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78%;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1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含网络投票)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293,1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94%;反对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7%;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广新、张彦博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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