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方威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7月1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方威先生拟于上述公告披露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0,212,0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1%),减持价格不低于7元/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威先生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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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5日,徐惠工先生与方威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方威先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3,46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徐惠工先生。完成该次转让后,方威先生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上述转让事项涉及的《权益变动报告书》已于2017年9月19日公告。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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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威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威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25,788,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3%,不再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
4、方威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方威先生提供的《关于完成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