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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4月2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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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42 证券简称:普丽盛 公告编号:2018-022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于2018年5月18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15:00至 2018年5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字路699号(苏州普丽盛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为境外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采取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1-57213028。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5月17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金张支路84号,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邮编201514(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8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证券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国进

 联系电话:021-57211797

 传 真:021-57213028

 邮 箱:pls@cn-pls.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金张支路84号,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邮编:201514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442

 2、投票简称:普丽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3)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③ 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5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 (姓名/单位名称)出席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受托人具有表决权并按如下所示表决:

 ■

 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请在“表决票数/表决意见”中 “同意”、“反对”、“弃权”前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则视为委托股东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附件三:《会议登记册》

 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登记表

 ■

 说明:

 1、 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8年5月17日下午17:00之前以信函、传真方式送达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股东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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