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8-028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4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马育民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马晓勇先生、黄伟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至2020年11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马晓勇先生,43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炼铁厂副厂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第二炼铁厂厂长。
黄伟先生,52岁,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本公司供销公司副经理、运输管控中心主任;现任凌源钢铁国贸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凌源钢铁运输有限公司董事、凌源钢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储运部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
股票代码:600231 债券代码:122087
股票简称:凌钢股份 债券简称:11凌钢债
编 号:临2018-029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20日,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临2018-014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为控股股东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凌钢集团”)与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凌源支行(以下简称“锦州银行凌源支行”)签订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银行承兑协议》在5亿元最高债权余额内提供保证担保和在3.9亿元最高债权余额内提供质押担保。2018年4月20日,在上述担保额度内,锦州银行凌源支行为凌钢集团出具了0.2亿元银行承兑汇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锦州银行凌源支行累计为凌钢集团出具银行承兑汇票4.2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3.2亿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09亿元,分别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7.64%和47.11%;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2亿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01%。凌钢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或融资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0亿元,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42亿元。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凌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