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钿隆、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列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俊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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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8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4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钿隆先生召集,2018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26)。
2、审议通过了(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和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5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胡镇南主席召集,于2018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通讯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召开监事会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18-027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变更至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新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3号),公司向10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164,893,961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3.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39,259,930.38元,根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协议,公司应支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费、承销费合计35,588,899.86元,此外公司的其他发行费用合计1,200,000.00元。募集资金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发行费后净募集资金人民币2,202,471,090.52元,该募集资金净额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0103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省广告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同),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水均岗支行开设了(账号):702967736089和64966773565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帐号):698233798、698233304、698244696、698245695和698245105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帐号)10950000001754724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6年9月19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公司拟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19007101),并将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水均岗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02967736089,用于“大数据营销系统项目”)本息余额转至民生银行新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四、 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2018年4月18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询募集资金专户,查阅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信息披露文件和董事会关于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等议案文件,东兴证券对省广集团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考虑到银企合作等因素,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公司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专项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将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省广集团本次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