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3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1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克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交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以现场表决和传真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8人,副董事长何宗仁先生因出差未参加会议亦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董事李宗文先生、独立董事曹香芝女士、独立董事陈秉谱先生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0票回避、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贴息贷款的议案》。

 本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兰州市城关区支行申请贴息贷款1674.8万元,期限15年。拟用土地证号:玉国用(2009)第A-086号(证载面积219872.91亩)的部分农业用地为抵押物,实际抵押面积根据银行评估后确定,抵押期限15年。该笔贷款用于实施“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贴息贷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会议以0票回避、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的公告》(临2018-013)。

 三、会议以0票回避、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临2018-014)。

 四、会议以0票回避、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临2018-015)。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2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8年3月27日在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公司1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福主持。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4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3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甘肃亚盛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增资金额:4,4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投资可能未获批准的风险

 一、本次增资扩股概述

 1、为了拓展公司生资供应业务,全方位打造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助力公司提质增效,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本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商贸有限公司增资扩股4400万元。本次增资后,甘肃亚盛兴业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

 2、本次增资扩股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增资扩股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增资扩股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亚盛兴业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600 万元

 注册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4 楼

 法定代表人:王文

 经营范围: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除外);文化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针纺织品、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纸制品、床上用品、服装鞋帽、照明电器、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体育用品、生鲜果蔬、农产品及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甘肃亚盛兴业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截止2017年9月30日营业收入232.70万元,净利润-89.53万元,资产总额948.31万元,负债总额523.19万元,股东权益425.12万元,资产负债率55.17%。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现代农业综合服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

 四、上网公告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甘肃亚盛农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500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现代产业技术创新体系,解决公司在发展中遇到的科技难题,全面推动公司产业升级,打造高层次、创新型、专业化的一流科技团队,提升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发挥公司现代农业的引领作用。本公司拟出资500万元,在兰州市设立全资子公司甘肃亚盛农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投资比例100%。

 (二)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甘肃亚盛农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本公司出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3、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

 4、注册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21号11楼;

 5、经营范围:农业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农作物的种植、农产品的贮藏、加工、销售;化肥、地膜的销售。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公司设立甘肃亚盛农业研究院有限公司,是为了进一步推动本公司农业科技创新、农业信息化建设和储备培养公司所需农业高科技人才,促进本公司技术进步及产业发展,推进农业先进技术成果在本公司的应用。

 四、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设立的甘肃亚盛农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会使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产生变化。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提高科技转化成果有积极影响。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未来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是预判性的,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网公告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 3月 28日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8-015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相关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对于施行日存在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15号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修订后的准则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对于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于2017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政府补助,也要求按照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

 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以财会〔2017〕30号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8年3月27日,本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意见。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相关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具体如下: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2017年4月28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明确了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持有待售类别的计量、终止经营的列报。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告按此准则进行列报。

 2、政府补助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5月10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前,本公司将取得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2017年修订)》之后,对2017年1月1日之后发生的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根据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规定,公司采用修订后的财务报表格式编制 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和“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在利润表中新增“资产处置收益”行项目、“其他收益”行项目、“(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行项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财务报表科目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影响公司损益,也不涉及往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