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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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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15 证券简称:福鞍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06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 年3月 26 日,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福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鞍控股”)的通知,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根据福鞍控股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协议》,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约定数值时,福鞍控股应当采取包括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以及其他方式的相应措施。本次补充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充质押的基本情况

 2018 年3 月25 日,福鞍控股将其持有公司的474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6%)与中银国际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作为对前期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上述质押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福鞍控股共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票121,912,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3%,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96,820,000 股,占其持股数的79.42%;占公司总股本的44.02%。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福鞍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福鞍控股将采取包括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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