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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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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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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于2018年3月26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8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雅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一、议案二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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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胡奔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胡奔涛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胡奔涛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胡奔涛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长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宋晶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宋晶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的任职资格规定,宋晶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审核。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电话:010-68567301

 传真:010-68567570

 邮箱:jyzq@1king1.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

 邮编:100045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第六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宋晶女士简历

 宋晶,女,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职于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集团)投资部担任董事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助理。2010年9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总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11年4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宋晶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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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宋晶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宋晶女士因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宋晶女士任职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张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电话:010-68567301

 传真:010-68567570

 邮箱:jyzq@1king1.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中化大厦515室

 邮编:100045

 备查文件:

 3. 《第三届董事第六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张雅女士简历

 张雅,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学士学位,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9年11月至2011年4月,任职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品牌发展部,2011年8月入职公司,历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专员、投资者关系主管,于2015年11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张雅女士未在公司任其它职务,非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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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宋晶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宋晶女士因拟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申请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宋晶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晶女士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后,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的比例将低于三分之一,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代表投票表决,同意选举管春林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期限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管春林先生简历

 管春林,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大学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年1月至2015年2月,任职时尚沙发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3月至2017年3月,任职深圳市盛峰首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4月至今任公司投资部总监。

 管春林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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