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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了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环球印务,股票代码:002799)自2018 年3 月1日(星期四)开市时起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8年3月30日(星期五)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3月30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三个标的资产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 标的资产一:北京金印联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 主要信息: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08633708906M
法定代表人:徐天平
成立日期:1998年9月7日
注册资本:224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B座701室
营业范围:印刷材料、油墨配色、图像技术、环保设备、印刷标准化服务.
2、 标的资产经营概况
北京金印联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印刷材料、油墨配色、图像技术、环保设备、印刷标准化服务。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水性光油、胶印油墨、进口白卡纸、专色墨、橡皮布、润版液等是下游印刷企业在进行胶版印刷时需要使用的印刷材料。
3、 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拟采用现金交易方式或现金交易与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北京金印联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案尚待进一步明确,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 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交易相关方签订了《关于收购北京金印联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合作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各方就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事项达成初步意见。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甲方: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 乙方:徐天平
(3) 丙方:北京金印联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4) 交易方案:
甲方有意向直接收购乙方及其他权益人持有的丙方100%股权,甲方本次以现金交易方式或现金交易与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乙方持有的丙方100%的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经初步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标的公司100%股权整体估值以评估机构评估或者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为参照基准,最终交易价格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5) 标的公司风险权责划分
甲方在并购标的公司后,标的公司在交割日之前任何税务及法务问题需追溯至标的公司原大股东,即乙方,涉及问题及责任需标的公司原大股东在规定的日期内处理及解决。在交割日之后涉及标的公司相关法务及税务问题需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与解决。
(6) 股权收购比例
经甲乙双方初步协商,甲方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标的公司100%股权。
(7) 本次收购的程序安排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丙方进行审计、评估和法律尽职调查,乙方应确保丙方予以充分配合。
甲、乙双方应在审计、评估和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尽快确定丙方股权的交易方案并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并分别召开内部权力机构会议,批准、授权本次收购事宜。
(8) 其他
甲方在经过对乙方尽职调查后,如发现重大的税务或法律问题或风险,甲方有权终止本次股权收购。
(9) 保密责任
无论本意向协议书是否生效或履行,双方为签定本意向协议书之目的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它的重大信息,均不得不正当使用或者泄露给第三方(双方指定的顾问除外)。不正当使用或者泄露商业秘密和其它的重大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双方为实现本交易目的而向各自的股东报告或向政府主管部门或甲方所处的证券交易所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或者报告义务都不被认为违反保密规定。除此之外需进行信息披露的其他情形,应事先取得对方的书面认可。
(10) 意向协议书的效力
本意向协议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成立。意向书签署后,各方保证按照意向书积极努力尽可能地促成本次收购。
(二) 标的资产二:天津市津卫药品包装有限公司
1、 主要信息:
统一信用代码:91120224727510044R
法定代表人:梁兆功
成立日期:2001年04月26日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注册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津围公路北侧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不可降解超薄塑料袋及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除外)、纸制品(制造);包装装璜印刷品印刷、其它印刷品印刷;自营产品的货物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2、 标的资产经营概况
天津市津卫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药用塑料瓶、食品级保健品用塑料瓶、药用塑料袋、药用PVC硬片。
3、 本次交易方案
公司拟采用现金交易方式或现金交易与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天津市津卫药品包装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交易方案尚待进一步明确,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尚未最终确定,具体方案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重组方案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 与交易对方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已与交易相关方签订了《关于收购天津市津卫药品包装有限公司股权的合作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各方就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事项达成初步意见。本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 甲方: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 乙方:梁兆功
(3) 丙方:天津市津卫药品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4) 交易方案
甲方有意向直接收购乙方持有丙方100%股权,甲方本次以现金交易方式或现金交易与发行股份相结合的方式收购乙方持有的丙方100%的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经初步协商,甲、乙双方同意,标的公司100%股权整体估值以评估机构评估或者根据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为参照基准,最终交易价格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为准。
(5) 标的公司风险权责划分
甲方在并购标的公司后,标的公司在交割日之前任何税务及法务问题需追溯至标的公司原大股东,即乙方,涉及问题及责任需标的公司原大股东在规定的日期内处理及解决。在交割日之后涉及标的公司相关法务及税务问题需甲乙双方共同承担与解决。
(6) 股权收购比例
经甲乙双方初步协商,甲方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为标的公司100%股权。
(7) 本次收购的程序安排
甲方在本协议签署生效后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和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对丙方进行审计、评估和法律尽职调查,乙方应确保丙方予以充分配合。
甲、乙双方应在审计、评估和法律尽职调查工作完成后尽快确定丙方股权的交易方案并签署正式股权收购协议,并分别召开内部权力机构会议,批准、授权本次收购事宜。
(8) 其他
甲方在经过对乙方尽职调查后,如发现重大的税务或法律问题或风险,甲方有权终止本次股权收购。
(9) 保密责任
无论本意向协议书是否生效或履行,双方为签定本意向协议书之目的而获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其它的重大信息,均不得不正当使用或者泄露给第三方(双方指定的顾问除外)。不正当使用或者泄露商业秘密和其它的重大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另一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
双方为实现本交易目的而向各自的股东报告或向政府主管部门或甲方所处的证券交易所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或者报告义务都不被认为违反保密规定。除此之外需进行信息披露的其他情形,应事先取得对方的书面认可。
(10) 意向协议书的效力
本意向协议书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成立。意向书签署后,各方保证按照意向书积极努力尽可能地促成本次收购。
(三) 标的资产三为一家塑料软包装薄膜的研发、生产企业,具体详细信息将在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中披露。
(四) 业绩承诺及补偿方案
交易主要对手方应根据评估价值对未来三年经营业绩承诺,未实现承诺利润将由主要交易对手方进行补偿,公司将根据业绩承诺情况对交易主要对手方相关股份作相应锁定安排,具体业绩承诺和补偿方案待正式协议约定。
(五) 本次交易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就重组事项签订任何形式的正式协议。公司仍在与交易对方积极沟通、洽谈购买股权的具体交易细节,以上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公告的资产购买方案为准。
(六) 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及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组的相关各项工作,为推进本次重组事项的顺利开展,公司已聘请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担任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及评估机构。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各相关方就该收购事项稳步推进中。
(七) 本次交易事前审批及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就交易方案可能涉及的审批事项进行论证分析。
三、 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同时,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四、 必要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五、 备查文件
1、经董事长签字,公司盖章的停牌申请;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