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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3月0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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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8-01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2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2月27日至2018年2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18年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2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2日。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东8名),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6,742.462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1.604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名(代表股东8名),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6,742.462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1.6047%。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0人,代表的股份总数0.0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下同】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53.0721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8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过认真审议,审议了以下议案,以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陈健先生、黄旭生先生、董卫平先生、王申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同意46,742.46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了《关于选举陈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3.072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会议以同意46,742.46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了《关于选举黄旭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3.072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会议以同意46,742.46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了《关于选举董卫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3.072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会议以同意46,742.46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了《关于选举王申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3.072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汪萍女士、俞毅先生、陈银燕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1)会议以同意46,742.46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了《关于选举汪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3.072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会议以同意46,742.46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了《关于选举俞毅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3.072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会议以同意46,742.46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了《关于选举陈银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3.072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丁晓闻女士、詹越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会议以同意46,742.46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了《关于选举丁晓闻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3.072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会议以同意46,742.4625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了《关于选举詹越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53.0721万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0万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0.0000万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8-020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之三年任期已满,为了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陈健先生、黄旭生先生、董卫平先生、王申正先生共4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选举汪萍女士、俞毅先生、陈银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上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人员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以上人员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本次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吴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再继续担任公司管理职务。截止目前,吴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4,725股,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吴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8-021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之三年任期已满,为了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丁晓闻女士、詹越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18年1月31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决议,同意选举杭阿根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以上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以上人员的简历分别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和《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5)。

 以上人员最近两年均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8-02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2月28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推荐陈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充分协商,同意选举陈健先生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陈健(主任委员)、黄旭生和俞毅;

 (2)、审计委员会:汪萍(主任委员)、陈健和陈银燕;

 (3)、提名委员会:俞毅(主任委员)、陈健和汪萍;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银燕(主任委员)、汪萍和俞毅。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马黎声先生、潘德祥先生、董卫平先生、许丽秀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许丽秀女士为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许丽秀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4187845

 传真:0573-84187829

 邮箱:sec@zjzhongda.com

 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

 邮编:314100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总经理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董卫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

 经总经理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黄旭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公司董事会声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董事长陈健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楚军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楚军韬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4187845

 传真:0573-84187829

 邮箱:sec@zjzhongda.com

 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

 邮编:314100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浙银金融租赁融资14,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租赁年利率5.89%。租赁期内,众立合成材料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租赁标的生产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浙银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并由公司为众立合成材料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的14,0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众立合成材料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董事陈健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同意通过。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8年3月16日下午15: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0项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8-023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8年2月28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阿根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杭阿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为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浙银金融租赁融资14,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租赁年利率5.89%。租赁期内,众立合成材料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租赁标的生产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浙银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并由公司为众立合成材料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事项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各类融资活动进行担保,有利于保障其生产运营。公司拟担保的对象是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经营运作正常、财务管理规范,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8-024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聘任陈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马黎声先生、潘德祥先生、董卫平先生、许丽秀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许丽秀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董卫平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黄旭生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楚军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相关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许丽秀女士、楚军韬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许丽秀女士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

 附件:简历

 陈 健,男,中国国籍,1980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EMBA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5年5月起在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工作,现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兼任Zhongcheng USA董事,众成小额贷款董事,众立合成材料董事。

 截止目前,陈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6,339.0329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

 陈健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存在关联关系,为陈大魁先生之子;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陈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马黎声,男,1974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学位,无境外居留权。1995年至1997年任嘉善博洋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主管,1997年至1999年任嘉善神州毛纺集团销售科长,2000年至2004年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5年3月起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市场管理部部长、销售部部长,兼任沧州众成包装董事,众大包装设备董事,Zhongcheng USA董事。

 截止目前,马黎声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2,223,22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5%。

 马黎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马黎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潘德祥,男,197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EMBA学位,无境外居留权。2002年至2005年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05年3月起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现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生产部部长、质控部部长。

 截止目前,潘德祥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599,9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

 潘德祥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潘德祥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董卫平,男,中国国籍,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经济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海盐支行综合计划股股长,嘉兴银行计划信贷处处长、行长助理兼总行营业部总经理。2008年至2012年任浙商银行嘉兴分行副行长,2012年至2017年任浙商银行丽水分行行长,2017年进入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助理。现担任众立合成材料董事。

 截止目前,董卫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董卫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董卫平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许丽秀,女,中国国籍,1965年10月出生,毕业于杭州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先后在嘉兴市市级机关—嘉兴市委宣传部、嘉兴市经济研究中心、嘉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工作,主导企业组建集团和股份公司改制工作,荣获优秀公务员称号。2000年4月至2016年7月,担任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年8月至2017年12月,担任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多次荣获浙江省优秀董事会秘书和主板上市公司百佳董秘等荣誉,兼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截止目前,许丽秀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许丽秀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许丽秀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黄旭生,男,中国国籍,1971年5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嘉兴市质量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2001年至2005年任浙江众大塑料有限公司质检科科长、总工程师,2005年3月起任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参与研发“交联高收缩膜”项目,该项目被列入“国家重点火炬计划项目”,现担任公司总工程师、研发制造中心主任,兼任总师办主任、新产品研发部部长,众立合成材料董事。

 截止目前,黄旭生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159.9975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

 黄旭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核实,黄旭生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楚军韬,男,中国国籍,198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专业,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年7月至2008年7月,在中国工商银行嘉善县支行工作;2008年8月起至今,在浙江众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

 楚军韬先生于2011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许丽秀女士、楚军韬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3-84187845

 传真:0573-84187829

 邮箱:sec@zjzhongda.com

 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

 邮编:314100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8-025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融资租赁交易情况概述: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浙银金融租赁融资14,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租赁年利率5.89%。租赁期内,众立合成材料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租赁标的生产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浙银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并由公司为众立合成材料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融资租赁方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融资租赁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28KA6292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4、住所:浙江省舟山经济开发区迎宾大道111号23层(自贸试验区内)

 5、法定代表人:徐仁艳

 6、注册资本:叁拾亿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7年01月18日

 8、营业期限:2017年01月18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凭金融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融资租赁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众立合成材料经双方协商确定的部分生产线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交易标的归众立合成材料所有,交易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亦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4、租赁物件账面价值:人民币200,553,192.86元

 四、 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件:众立合成材料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线(剔除部分配电设施、管道等)

 2、融资金额:人民币14,000.00万元

 3、租赁方式:回租

 4、租赁期限:24个月,付租期共计8期,自起租日起算

 5、租息年利率: 5.89%,浮动利率,百分比;

 6、首期租金:租赁本金的1.8%,252万元,期初一次性支付

 7、风险金:租赁本金的2.5%,350万元,期初一次性内扣

 8、留购款:人民币1000元

 9、租金支付方式:指定租金,明示利率

 10、担保: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调息方式:下一收租日调息。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众立合成材料拟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进行融资,能有效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保证其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4、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8-026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众成”或“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拟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金融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以其拥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浙银金融租赁融资14,000.00万元,租赁期限为24个月。租赁期内,众立合成材料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租赁标的生产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浙银金融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并由公司为众立合成材料该笔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为众立合成材料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融资活动中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两项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亿元。

 本次担保事项的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关联担保。但因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大魁先生同时为众立合成材料的股东,公司董事陈健先生为陈大魁先生之子,从谨慎原则出发,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陈健先生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343982632L;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4、住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3000号;

 5、法定代表人:陈大魁;

 6、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伍仟捌佰肆拾万零陆佰壹拾玖元;

 7、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8、经营期限:2015年5月25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热塑性弹性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众立合成材料51%股权。具体股东股权比例如下:

 ■

 注:陈大魁先生为浙江众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1、经营状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2016年度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年9月数据系未经审计的账面金额。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为融资租赁事项提供的担保:

 公司为众立合成材料与浙银金融租赁开展的14,000.00万元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众立合成材料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浙银金融租赁支付的全部租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浙银金融租赁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取回时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众立合成材料应付款项等。担保期限为为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为其他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

 担保内容:为众立合成材料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等各类融资性业务提供担保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或协议为准

 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限: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两年内

 担保额度: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四、担保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运行正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众立合成材料的其他少数股东已出具反担保函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底经审计净资产(145,048.08万元)的比例为0.00%。

 上述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4,0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5,048.08万元)的比例为16.55%。

 六、董事会审议意见:

 众立合成材料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各类融资业务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有能力对控股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 控制,并直接分享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促进其健康发展,解决其业务发展、拓展市场等方面的所需资金问题,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次为上述众立合成材料提供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众立合成材料拟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的各类融资业务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且众立合成材料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运行正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有利于促进其正常运营。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筹措资金、开展业务,保障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众立合成材料的其他少数股东已出具反担保函文件。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担保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5、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8-02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18年3月16日下午15: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是2018年年内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拟于2018年3月16日下午15:30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6日(星期五)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15日至2018年3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18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3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出席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上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融资租赁及其他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及有关议案内容的公告已分别刊登在2018年3月1日的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注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需要累积投票表决的议案;没有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的事项;没有需要逐项表决的提案。

 注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12日9:00—11:00、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善县惠民街道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及信函应在2018年3月12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3-84187845 传 真:0573-84187829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泰山路1号,公司办公楼四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 编:314100

 联系人:许丽秀、楚军韬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授权委托书及回执后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八年三月一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22;投票简称:“众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姓名及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截止2018年3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522),拟参加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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