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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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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今日接到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通知:新世纪公司于近日合共办理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6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9%)的补充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新世纪公司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82,110,504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42.65%;新世纪公司质押的本公司股份合共329,949,2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36.82%。

 3、其他说明

 新世纪公司上述质押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其对本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新世纪公司未来股份变动如达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备查文件

 股份质押登记证明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2月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蓝永强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偿还公司借款,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东莞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期限不超过三年,预计年利率7%-8.5%(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公司以所持有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超过18.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公司本次向信托公司申请贷款事项代表公司签署《信托贷款合同》等法律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将于2018年3月5日(星期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及审议事项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13)。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8-13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5日(星期一)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4日15:00至2018年3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2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2)。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8年3月1日、3月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董事会办公室。

 4、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八号区方正二街1号锦龙大厦十楼

 邮政编码:511518

 联系人:罗序浩

 电话:0763-3369393

 传真:0763-3362693

 电子邮箱:jlgf000712@163.com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12。

 2、投票简称:锦龙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方(签字或盖章):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方持股数: 委托方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若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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