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8-0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董事会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姚军、张立勇、倪征和何海滨担任华侨城集团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姚军、张立勇、倪征将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职务,何海滨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任职:
一、姚军将继续担任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并已被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二、张立勇将继续担任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三、倪征将继续担任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四、何海滨将继续担任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截至公告日,姚军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841,192股,占公司总股本0.0346%;张立勇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340%;倪征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5%;何海滨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23,476股,占公司总股本0.0064%。上述股份的变动将遵循《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
姚军、张立勇、倪征和何海滨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以上人员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8-0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年2月11日(星期日)以书面方式及邮件方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
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姚军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决定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简历附后)。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决定聘请杨杰、张大帆、袁静平担任公司副总裁,上述人员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2、副总裁个人简历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董事候选人简历
姚军,男,1960年1月生,1985年9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士。历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旅游发展部副总经理,华侨城中国旅行社总经理,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书记,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3月起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姚军持有公司股份2,841,192股,占公司总股本0.0346%,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副总裁个人简历
杨杰,男,1961年6月生,1986年6月入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士。历任华侨城集团公司规划建设部副总经理,深圳华侨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天祥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北方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杨杰持有公司股份44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大帆,男,1966年10月生,1988年3月入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硕士。历任华夏艺术中心副总经理,华侨城集团公司进出口部副总经理,香港华侨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3月起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西部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张大帆持有公司股份1,49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18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袁静平,男,1964年11月生,1989年4月参加工作,研究生,硕士。历任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监、策划部总监,深圳招商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天祥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侨城(上海)置地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6年10月起任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华东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袁静平持有公司股份1,106,356股,占公司总股本0.013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8-1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8年2月11日(星期日)以书面方式及邮件方式送达各位与会人员。
会议于2018年2月13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2人,实到2人,会议专题审议了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事项,表决情况如下:
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跃华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候选人简历如下:
陈跃华,男,1963年9月生,2003年12月入党,1985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硕士。历任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室总经理,东莞康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多媒体事业部副总经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2014年12月至今任深圳华侨城文化旅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陈跃华持有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5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