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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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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公告编号:临2018-012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复星谱润”)持有本公司14,888,701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35%,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股东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谱润”)持有本公司8,048,899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公司股东复星谱润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63.06万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3%;公司股东上海谱润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42.3万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7%。因复星谱润和上海谱润是一致行动人,复星谱润和上海谱润减持股份合并计算,复星谱润和上海谱润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405.36万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自减持计划公告日至本公告日,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公司股东复星谱润和上海谱润合计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7,6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

 2018年2月13日公司股东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告知函》,其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复星谱润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888,70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35%,上海谱润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48,89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97%。复星谱润和上海谱润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93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2%。上述股份全部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前十二个月内,除本次实施的减持外,公司股东上海谱润不存在其他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股东复星谱润于2017年3月14日通过集合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8,300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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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上海复星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

 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上海谱润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8)。

 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披露了《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3)。

 三、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本次减持股东实施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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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减持主体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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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述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四)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复星谱润、上海谱润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违反复星谱润、上海谱润所做出的减持承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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