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吴滨华女士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订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相关协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一)股份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吴滨华女士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桂谦先生以及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Laurena Wu 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05,695,6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0.61%。吴滨华女士于2017年4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160,000股首发前限售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进行融资,质押开始日期2017年4月12日,质押到期日2020年4月11日,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因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波动较大,吴滨华女士于2018年2月9日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的1,050,000股首发前限售股份质押给广发证券,该质押系对上述2017年4月12日办理的股份质押进行的补充质押,本次补充质押股份数量为1,050,000股,共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60%,上述股份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质押登记手续。具体补充质押股份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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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吴滨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吴桂谦先生以及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累计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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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股票质押后,吴滨华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桂谦先生以及澳洲万达国际有限公司合计累计质押37,830,000股公司股份,占其合计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5.7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69%。
二、本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质押目的:本次股份质押为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吴滨华女士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空间,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个人日常收入、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本次股权质押均通过跌价补偿措施控制风险,设立警戒线和平仓线,若因股价下跌,达到履约保障预警线或最低线时,吴滨华女士将及时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因此上述股权质押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风险。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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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