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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键桥通讯”)于2018年2月13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女士的通知,其一致行动人刘伟女士于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13日期间增持公司股份393.1107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刘伟。
刘伟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女士的姐姐,为刘辉女士的一致行动人。
2、增持股份情况:2018年2月2日至2018年2月13日期间,刘伟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93.1107万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3,750.74万元,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
3、本次增持前后各股东直接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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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辉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增持前,公司控股股东嘉兴乾德精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德精一”)与刘辉女士控制的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精一”)、刘辉女士委托设立的“国通信托·恒升318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本信托计划”)及刘伟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372.466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84%。本次增持后,乾德精一与刘辉女士控制的深圳精一、本信托计划及刘伟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765.57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4%。
二、后续增持计划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女士于2017年12月8日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本人计划自2017年12月8日起十二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直接或(通过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间接增持键桥通讯股份,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从而进一步扩大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述各种方式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本次刘辉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刘伟女士增持包含在上述增持计划中,现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7,709.67万元。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刘伟女士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键桥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