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0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06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将于 2018 年2月14 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2、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计划自2018年2月14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一、停牌事项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因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部分质押的公司股票低于平仓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通燃气,证券代码:000593)自 2018 年 2 月 7 日(星期三)开市起停牌。

 二、停牌期间的工作

 在停牌期间,控股股东大通集团已经通过补充质押、补充保证金和提前还款的方式解除了质押股份的平仓风险,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股股东的控制地位未受影响。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通燃气”,证券代码000593)自 2018 年 2 月 14 日(周三)开市起复牌。

 三、董事、监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计划自2018年2月14日起的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1、增持主体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

 2、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公司自2016年转型天然气清洁能源综合供应商以来,已基本完成了城市燃气分销、LNG贸易和以分布式能源为主的综合供能三大业务的布局。2017年,公司开始直接主导各下属子公司的管理,调整人员结构、降本增效已初见成效。随着我国天然气清洁能源产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即将迎来快速增长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稳定,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 A 股股份;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本次拟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或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未设定价格区间;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2018年2月14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本次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相关承诺:增持人承诺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法定期限内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

 1、本次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董事、监事增持计划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3、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主体后续增持、购买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 :000593 证券简称:大通燃气 公告编号:2018-007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DATONG GAS DEVELOPMENT Co., LTD

 关于董事长向全体员工发出增持公司股票倡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2月13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占通先生提交的《关于倡议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本人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为维护市场稳定,增强投资信心,在此我倡议:在坚持自愿、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通燃气,证券代码:000593)。本人承诺,凡在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在7.20元/股价格以下买入大通燃气股票,且连续持有12个月以上并在职的员工,若因在前述期间买入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由本人以自有资金予以全额补偿;若产生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

 一、董事长李占通先生倡议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实施细则

 1、因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定义

 因增持产生的亏损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在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8日期间(以下简称“增持期间”)净买入的公司股票,且在12个月后连续持有的公司股票价格低于其增持期间股票买入均价,则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占通生先生对亏损部分予以全额补偿。

 2、补偿金额计算公式

 (1)补偿计算时点:

 买入日期:2018年2月14日至2018年2月28日;

 出售日期: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注:为便于有效地安排补偿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应在上述买入日期或出售日期截止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028-68539558;dtranqi@sina.com)申报买入或出售的股票具体信息,如员工未主动申报登记导致遗漏补偿的,将不予以补偿。

 (2)补偿金额=净买入数量×成交均价-卖出数量×卖出均价

 注:补偿金额为正数则涉及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出售完毕,则按照购买及出售总额计算,按差额补偿;若在规定出售日期内未出售完毕,则只针对已出售部分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上述公式计算,未出售部分将不再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导致股票无法交易,则相关日期顺延。

 本次增持股票完成后12个月内,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增持股票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

 3、补偿方式及资金来源

 李占通生先生将以现金形式对员工因增持公司股票产生的亏损予以全额补偿,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补偿金额不存在最高金额限制。

 4、补偿期限

 李占通先生将在规定出售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完成对因本次增持而产生亏损的员工予以补偿。如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停牌等事宜影响计算交易亏损的时间,则相关日期顺延。

 5、补偿的可行性

 此次倡议增持范围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增持期间较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并在职的员工,整体增持金额可控;同时,经李占通先生自查,其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备相应履约能力,相关补偿具备可行性。

 二、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

 为确保实际控制人及时履行相关承诺,本次倡议承诺将纳入承诺事项管理,董事会将持续关注李占通先生的承诺履行情况并及时披露。

 三、相关增持行为的会计处理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相关《讲解》,“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具有以下特征:

 1、“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只有发生在企业与其职工或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其他方之间的交易,才可能符合股份支付准则对股份支付的定义。

 2、“股份支付”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企业获取这些服务或权利的目的在于激励企业职工更好地从事生产经营以达到业绩条件而不是转手获利等。

 3、“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综上所述,李占通先生本次倡议既未与公司业绩挂钩、也与服务贡献无关,不属于“股份支付”。本次倡议鼓励符合条件的员工,按市价从流通市场购买,只是实际控制人基于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本着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社会责任而进行的倡议。

 四、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现有人员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体在职员工总数833人,其中行政人员141人,财务人员41人,技术人员88人,生产人员287人,销售人员229人,其他人员47人。2017年度公司员工人均薪酬约为5.50万元。

 五、员工购买股票的资金来源及购买股票的表决权归属

 公司员工本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来源为员工自有资金。员工在倡议增持期间购买股票以员工自愿为原则,购买的股票所有权和表决权归购买员工所有。员工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由卖出其所增持的股票,不受倡议人的影响和控制。

 六、董事长李占通先生对投资价值的判断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占通先生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充满信心的相关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理解认同、判断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本次李占通先生发出的增持股票倡议系个人行为,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风险提示

 1、公司经营层面风险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扭亏为盈,基本每股收益为0.047元-0.07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17年度业绩预告》。

 公司生产经营稳定,经营层面风险具体参见公司2017年4月29日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

 2、增持股票倡议人的履约风险

 此次倡议增持对象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员工,增持期间较短且需连续持有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并且在职,整体增持金额可控;经李占通先生自查,其具备相应承诺的补偿能力,但仍请投资者关注实际控制人的履约风险。

 3、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通集团”)直接以及通过中信证券收益互换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7,939,5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25%,其中:大通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46,825,2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4%,大通集团通过股票收益互换方式持有公司股份1,11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截至本公告日,大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1,374,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42%。

 李占通先生持有大通集团70%的股份,大通集团除持有公司41.25%的股份外,还持有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红日药业,证券代码:300026)21.19%的股份。李占通生先生进行了风险自查,其目前自身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补偿能力。

 4、股价波动的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不仅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流动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不排除在某一段时期,公司股票的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偏离其价值的波动,公司提醒投资者,需关注股价波动产生的风险。

 5、员工增持行为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在本次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占通先生倡议的员工增持公司股票计划中,员工是否响应倡议增持公司股票,或员工是否愿意参与本次计划,均属于员工自愿性行为,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大通燃气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十四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