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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2月1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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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03 证券简称:盛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8-012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复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公司部问询函[2018]第51号),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进行了回复,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问询函:你公司2月3日对外披露称,公司拟将全资子公司银川盛达昌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达投资”)100%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盛达集团”)。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对盛达投资存在不超过人民币12,800万元的担保,且该担保并无反担保措施。请你公司在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 补充披露该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以及对被担保人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并说明没有反担保等担保保障措施的原因。

 回复: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以及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本次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

 公司通过原子公司盛达投资设立杭州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基金”),旨在通过该基金投资新项目,为公司培育新的盈利增长点,但在该基金成立半年后,基金已出现亏损,预计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如公司撤销对基金优先级资金的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则基金及其拓展中的项目将被终止,公司仍会面临偿还基金优先级合伙人本金及支付一定投资收益的风险。为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经与盛达集团充分沟通,在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下,经公司八届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所持盛达投资100%股权转让给盛达集团和赵庆。

 (二)被担保人偿债能力分析

 盛达集团主营矿业,兼营金融投资、资产管理、保健医疗、矿业开发、建筑地产、文化旅游、贵金属加工等业务,下辖大型银锰矿山、商业中心、房地产开发、资产管理公司、旅游文化影视基地、贵金属加工制作等30余家实体企业。截止2017年9月30日,盛达集团总资产1,668,684.24万元,总负债904,266.63万元,净资产721,890.22万元,资产负债率54.07%;2017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3,475.58万元,净利润62,358.36万元(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盛达集团在矿业开发领域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行业资源和经验丰富,逐步拓展的建筑地产、保健医疗、文化旅游等产业板块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发展前景十分广阔。在稳步发展主业的同时,盛达集团还参与了多项金融投资,包括持有兰州银行2.75亿股,持股比例5.36%;持有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5亿股,持股比例0.3%;出资2.5亿元发起设立甘肃长达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5%。盛达集团多年来保持良好的资信状况。

 公司通过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后认为,盛达集团具备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该担保事项不会为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

 二、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向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4月,盛达投资作为劣后级有限合伙人参与设立基金,公司对优先级资金本金和收益不超过12,800万元提供回购及差额补足义务。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控股股东盛达集团同意为公司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反担保人盛达集团已就上述担保事项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反担保期限:与基金存续期一致

 3、反担保金额:不超过12,800万元

 4、违约责任: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义务,反担保人需向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盛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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