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2月6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秦本军的一致行动人蒋俊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蒋俊先生于2018年1月30日起持续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买入公司股票。由于增持过程中的误操作,出现了短线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情况及说明
蒋俊先生于2018年1月30日至2018年2月5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6,484,880股,占公司总股本1.4830%。在2018年2月2日及2018年2月5日,由于输入交易指令时误将“买入”选为“卖出”,分别导致错误卖出公司股份26,100股、12,400股,合计3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0.0088%。具体操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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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卖出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该等短线交易行为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补救措施
公司及蒋俊先生针对本次误操作的补救措施如下:
1、2018年2月2日卖出股票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11,718.00元(计算过程:卖出金额252,153.00元-26,100股×增持期间最低增持价格10.11元);2018年2月5日卖出股票的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8,680.00元(计算过程:卖出金额127,100.00元-12,400股×增持期间最低增持价格9.55元)。蒋俊先生2018年2月2日的短线交易未取得收益,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蒋俊先生将在3日之内将2018年2月5日短线交易取得的收益8,680.00元上缴公司。
2、蒋俊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违规事件的重要性,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莱茵生物股份。
3、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规定,并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券商出具的蒋俊先生买卖公司股份的成交明细表。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