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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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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8-20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48,137,8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24%)的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296,62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

 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接到股东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致投资”)《关于减持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远致投资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3,296,62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0%)。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二)远致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8,137,8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7.2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 远致投资自身资金需求;

 (二)股份来源:通过国资委划转所持有的股票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所持有的股票;

 (三)减持数量和比例: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3,296,622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四)减持期间:自公司按规定披露远致投资减持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五)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六)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远致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远致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相关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远致投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减持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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