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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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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02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14,715.1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44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56元,募集资金总额25,6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918.5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761.45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BJA20506”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31日出具的“XYZH/2018BJA20004”号《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7,046.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31日出具的“XYZH/2018BJA20004”号《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7,046.30万元。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已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715.11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并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三、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715.11万元。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年1月19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4,715.11万元。

 3、独立董事意见

 2018年1月19日,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经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3、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截止至2017年12月31日)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4,715.11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专项鉴证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8BJA20004”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因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8BJA20004”号《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03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12日分别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会议于2018年1月19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

 4、会议由董事长赵一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715.11万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XYZH/2018BJA20004”号《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进行核查,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8BJA20004”号《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04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12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8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洪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亲自出席会议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认真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4,715.1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出具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18BJA20004”号《关于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华通热力 公告编号:2018-008号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新增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1月10日,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2018年1月18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6,000万元,借款期限一年。上述新增借款累计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

 上述新增借款均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产生的,不会对公司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稳定。上述累计新增借款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远意通热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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