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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邓烨芳女士的通知,获悉邓烨芳女士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融资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解除质押及再次质押融资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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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股份再次质押融资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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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邓烨芳女士共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3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60%,累计质押公司股份17,220,000股,占邓烨芳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的46.55%,占公司总股本的4.93%。
四、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