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8 股票简称:红阳能源 编号:临2018-004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焦股份”)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红霞支行(以下简称“盛京银行”)签订《盛京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盛京银行同意给予沈焦股份流动资金借款,具体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
人民币3亿元整。
2、借款期限
1年,自2018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7日。
3、借款用途
购买生产材料。
本公司控股股东沈阳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沈焦股份提供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内容详见2018年1月3日《中国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刊登的公司2018-003号临时公告)。
4、备查文件
盛京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