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0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刘凯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刘凯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聘任刘凯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一职(简历详见附件),其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李士龙先生、孙传绪先生、耿建涛先生就聘任刘凯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发表同意意见。
审议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 件:
刘凯珉先生简历
刘凯珉,男,马来西亚籍,1978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2002年毕业于UNIVERSITY OF CENTRALOKLAHOMA商业管理专业。
2003年至2004年,就职于怡球金属熔化有限公司。
2004年11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公司销售总监、采购总监、储运总监。
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并代理执行总经理职务相关工作。
刘凯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