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月2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化工”)通知:新希望化工与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投资集团”)于2017年12月29日签署了《新希望化工增资协议》,新希望投资集团出资人民币105,000万元,认购新希望化工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05,000万元,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希望集团”)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希望化工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5,000万元,其中:新希望投资集团出资额为105,000万元,持有新希望化工51.22%的股权;新希望集团出资额为100,000万元,持有新希望化工48.78%的股权。
本次股权变更之前公司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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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权变更之后公司控制关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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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希望化工持有公司10.76%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刘永好先生通过新希望化工、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9.31%股权。本次新希望化工股权变更之前,新希望化工的第一大股东为新希望集团,新希望集团第一大股东为刘永好先生;本次股权变更后,新希望化工的第一大股东变更为新希望投资集团,新希望投资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刘永好先生,因此,本次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变更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具体情况详见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