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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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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长城动漫 公告编号:2017-086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7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017年12月28日下午15:00至2017年12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683号西溪湿地创意产业园西区1-8号楼(长城影视文化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马利清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72,208,1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2.09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9,584,73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29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623,3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02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788,7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5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65,4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623,3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02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0,240,8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755%;反对1,117,9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5483%;弃权849,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762%。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4573%;反对1,117,9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0.0890%;弃权849,28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537%。

 表决结果: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投票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邵瑞青、毛益圆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长城动漫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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