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7-069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示内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19日至2017年12月28日
公示方式:公司除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外,亦在公司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OA)对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
反馈方式:通过电话及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进行反馈,并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担任的职务等材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符合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2、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计划的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7-070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取得青岛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来的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青岛市政府国资委关于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青国资委[2017]91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原则同意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二、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按照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等相关文件要求,履行好国有股东职责,指导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规范做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工作,做到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确保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7-071
债券代码:112337 债券简称:16双星01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8年1月15日(星期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18年1月14日-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下午3:00至2018年1月15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参阅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站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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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相关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现场会议登记结束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2、登记时间:2018年1月12日9: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青岛市黄岛区两河路666号6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兵、李珂
电话号码:0532-67710729
传真号码:0532-80958715
电子信箱:gqb@doublestar.com.cn
5、股东(或代理人)参加会议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请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附: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99
2、投票简称:双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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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有效期限: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