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7-141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9: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世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新增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李世江、侯红军、李云峰、李凌云、韩世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2017年12月3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和新增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止类金融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7-142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上午10:00在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公司科技大厦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和议案已于2017年12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全体监事。会议应参会监事5人,实际参会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双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新增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防止类金融子公司及其关联方占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7-143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和新增2017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和新增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世江、侯红军、李云峰、李凌云、韩世军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预计进行调整并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884万元。
本次审议的调整和新增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884万元,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项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调整和新增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情况
(一)已披露情况
2017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2017年8月2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
2017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详见2017年12月13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 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7)。
(二)调整和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情况如下:
1、调整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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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增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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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
1、焦作市海源机动车安全检测有限公司、焦作市安驰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重庆骐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焦作环福公共管廊建设服务有限公司、湖北骐嘉汽车科技有限公司、飞驰镁物(北京)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天蓝智行新能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情况详见2017年12月13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 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7)。
2、河南省淼雨饮品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市增氟科技有限公司情况详见2017年8月24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86)。
3、天津天蓝智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3.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4MA05XYAQ0C
3.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3法定代表人:郭瑞宽
3.4注册资本:500万元
3.5成立日期:2017年11月17日
3.6住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110号增1号
3.7经营范围:汽车租赁;汽车、汽车装具、蓄电池及零部件批发兼零售;新能源汽车设计;新能源汽车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技术推广服务;从事广告业务;道路货物运输(危险货物除外)(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参考现行市价或成本加上合理的利润比率,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公允原则,与关联方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开展的日常经营业务,以公开、公平、公正、公允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调整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前述关联交易的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调整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该日常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调整和新增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和新增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7-144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概述
1、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或“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嘉融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嘉投资”)拟签订《股东出资转让合同书》,收购博嘉投资所持南京挚云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挚云电气”)42.8571%的股权。
2、博嘉投资为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氟多集团”)控股子公司,李世江先生为公司及多氟多集团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焦作多氟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03341682572D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世江
住所:焦作市中站区李封街道办事处二楼201室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化工仪器和设备,实验室仪器,科研设备,化工原辅材料和成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
2、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嘉融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81XCW1N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烟台博嘉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北仑区梅山盐场1号办公楼十一号791室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南京挚云电气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1NE1RR1Y
注册资本: 2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徐东升
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凤集大道15号33幢3层311-1室
成立时间:2017年02月17日
经营范围:电气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电子产品、机电产品研发、生产、安装、维修、销售。
股权结构:博嘉投资持有挚云电气42.8571%的股权出资,为第一大股东,另有廖启新、王健、徐东升等三名自然人合计持有57.1429%的股权出资。
截至2017年12月28日,挚云电气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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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博嘉投资同意将其持有的挚云电气股权出资全部转让给多氟多,并协调其他三名自然人股东同意该转让行为。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由于挚云电气成立时间短,参照原始出资价格和挚云电气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双方协商转让价格按照原始出资价格900万元人民币作价,由公司向博嘉投资受让挚云电气42.8571%%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900万元,实缴出资额900万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嘉融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受让方: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转让方同意将持有挚云电气的42.8571%的股权出资全部转让受让方,鉴于公司成立于2017年2月17日,成立时间短,参照原始出资价格和公司经营状况、发展前景,双方协商转让价格定为原始出资价格900万元人民币,受让方同意受让。
3、转让方保证本次出资转让不违反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
4、出资转让后,公司股东可以另行协商决定董事会的组成。
5、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如因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致使本协议约定的目的无法实现或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
6、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本协议:
A、双方一致同意时;
B、因不可抗力而需要修改时。
C、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本协议:
D、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E、因不可抗力而需要终止本协议。
7、关于本协议的解释或执行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开始协商后三十日内未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8、 本协议自转让、受让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收购不涉及其他安排。
七、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交易将使公司产业链更加完善,提升新能源汽车的研发能力,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董事会已审议并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47,025,425.00元,并且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根据审议结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多氟多集团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增加不超过7000万元。2017年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合计不超过217,025,425.0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
九、备查文件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博嘉融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 《股东出资转让合同书》。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 2017-145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8日-2017年12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15:00至2017年12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焦克路多氟多公司科技大厦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董事长李世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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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68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63%。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李世江、侯红军、李云峰、李凌云、韩世军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906,15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12%;反对23,2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8%;弃权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
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63,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076%;反对23,2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760%;弃权8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6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苗硕律师事务所关于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17-146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
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将提交发审委会议审核,需要公司对有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补充。收到告知函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提出的问题认真进行了逐项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告知函要求作出了书面说明和解释。 现根据有关要求对告知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