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自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期间参加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 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
注:华泰柏瑞量化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泰柏瑞量化对冲稳健收益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定期开放类基金,不开通定投功能。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的投资者。
三、 适用期限
自2018年1月1日00:00至2018年3月31日24:00,具体优惠活动时间以交通银行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四、 活动内容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交通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上述基金,手续费率享1折费率优惠,原基金申购费率按笔收取固定费用的不再享有费率优惠。具体业务办理规定以交通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公告为准。
五、业务咨询
交通银行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者若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59
公司网址:www.bankcomm.com
2、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8-0001、(021)38784638
公司网址:www.huatai-pb.com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实施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根据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年12月21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2017年1月1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2号)、2017年6月30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56号)以及2017年12月2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的相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规定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特通知如下:
自2018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并按照应纳增值税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相关附加税费,相应税费由基金资产承担。
本公司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的义务对旗下基金进行管理运作,并密切跟踪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如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发生变化,本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