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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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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45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康医疗”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7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先敏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现任董事7名,实际表决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6号)。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简称:恒康医疗 证券代码:002219 公告编号:2017-146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2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概述

 公司因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该资产涉及医疗服务行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恒康医疗,股票代码:002219)于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6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17号)、《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3号)。经公司与相关方就该重大事项进行积极沟通与磋商,确定本次重大事项为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详见公司分别于2017年11月13日、11月20日发布的《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25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8号)。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就收购方案进行了多轮磋商沟通,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经公司初步确定及测算,公司拟以现金购买相关资产,预计本次收购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详见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11月30日、12月7日、12月14日、12月21日、12月28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30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132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38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0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2号)、《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43号)。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医院”)100%股权,马鞍山医院股权由马鞍山医院员工和马钢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国资)共同持有,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名称:马鞍山市中心医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崔杰

 住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北路27号

 注册资本:9,26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综合医院全科(具体项目以许可证核发为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

 马鞍山医院始建于1938年4月,是由原马钢医院整体改制而成的一所非营利性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有职工1667人,其中高级技术人员158人,硕士生导师3人,正副教授18人,主任医师28人,医学硕士、博士48人,研究生158人。开放床位1200多张,设有临床专业科室35个,医技科室11个。下辖6个院外门诊部,一所分院和一所职业病防治院,是马鞍山市功能齐全的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马鞍山医院拥有核磁共振仪、多排螺旋CT机、医用高能直线加速器、多种型号的彩超机、数字血管减影机等一批大型医疗设备等主要医疗设备。

 2、交易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拟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马鞍山医院100%股权,交易方案正在完善中,最终交易方式以届时披露的重组报告书为准。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公司与马鞍山医院的全部股东代表及其法定代表人于2017年11月签署了《合作进程备忘录》,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审计、法律等中介团队正在按照计划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鉴于本次交易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具体方案仍在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正式协议。

 4、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介绍

 公司聘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分别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机构、法律顾问以及评估机构。目前,各中介机构正在有序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工作。

 5、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中,马钢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马鞍山医院少数股权需按国有资产转让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三、公司在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延期复牌的原因

 停牌期间,公司及有关各方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并与马鞍山医院的股东代表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署了《合作进程备忘录》,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停牌期间,公司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原预计于2017年12月30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全面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与交易对方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公司预计无法在预定时间内按原计划(即2017年12月30日前)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2日(星期二)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四、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与相关各方将加快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并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司争取于2018年1月31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但拟继续推进,公司将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继续停牌议案,并于议案获得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继续停牌。如相关议案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继续停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31日开市起复牌。

 若公司在上述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康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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