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提示:
●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2017年8月23日、8月25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林涛先生、李晓红女士、刘常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人员自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年底(窗口期不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林涛先生拟减持股份600,000 股;李晓红女士拟减持股份267,225股;刘常科先生拟减持1,000,000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而确定。
●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29日,林涛、李晓红未实施减持。
刘常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422,1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期限已满。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67,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李晓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68,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刘常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75,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分别收到林涛先生、李晓红女士、刘常科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情况
2017年8月23日、8月25日,公司分别披露了林涛先生、李晓红女士、刘常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因个人资金需求,上述人员自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至2017年年底(窗口期不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其所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25%:林涛先生拟减持股份600,000 股;李晓红女士拟减持股份267,225股;刘常科先生拟减持1,000,000股。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而确定。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42、临2017-043)。
二、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2017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林涛先生、李晓红女士、刘常科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截止2017年10月31日,林涛先生、李晓红女士未实施减持。刘常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392,100股。详见公司公告(临2017-065)。
三、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林涛先生、李晓红女士未实施减持。
(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刘常科先生总计减持422,10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67,3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李晓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068,9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7%;刘常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75,4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
上述人员的减持计划期限已满。
四、风险提示
(一)上述人员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文)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二)上述人员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且不违反相关规定与承诺。
(四)公司已按照要求督促上述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