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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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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临2017-028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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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召开的古越龙山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利用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阶段性的闲置资金(包括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额度内,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投资期限自2016年4月22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止”之授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3日披露的临2016-012号《古越龙山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根据授权,公司于近期分别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签订了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3.9亿元购买了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公司用自有资金0.5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发行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360天期第1号,产品简称:“理财宝360天期V1号“,产品代码:SAM405。

 (1)产品期限:360天

 (2)认购金额:0.5亿元

 (3)产品交易日期:2017年11月28日

 (4)产品起息日:2017年11月29日

 (5)产品到期日:2018年11月23日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别: 本金保障型

 5、约定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前一交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4.10%。约定年化收益率为5.20%。

 6、本金及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7、产品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产品发行人的运营资金等。

 (二)公司用自有资金0.6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935期,产品代码:YH1935。

 (1)产品期限: 182天

 (2)认购金额:0.6亿元

 (3)产品交易日期:2017年12月7日

 (4)产品起息日:2017年12月8日

 (5)产品到期日:2018年6月7日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别: 保本固定收益型

 5、约定年化收益率: 5.37%。

 6、本金及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支付本金及到期收益。

 7、产品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经营活动,补充营运资金。

 (三)公司用自有资金2.3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

 “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971期,产品代码:YH1971。

 (1)产品期限: 272天

 (2)认购金额:2.3亿元

 (3)产品交易日期:2017年12月21日

 (4)产品起息日:2017年12月22日

 (5)产品到期日:2018年9月19日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别: 保本固定收益型

 5、约定年化收益率: 5.5%。

 6、本金及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支付本金及到期收益。

 7、产品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经营活动,补充营运资金。

 (四)公司用自有资金0.5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产品发行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产品名称:

 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364天期第13号,产品简称:“理财宝364天期V13号“,产品代码:SAS066。

 (1)产品期限:364天

 (2)认购金额:0.5亿元

 (3)产品交易日期:2017年12月28日

 (4)产品起息日:2017年12月29日

 (5)产品到期日:2018年12月27日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类别: 本金保障型

 5、约定年化收益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产品起息日前一交易日有效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三个月定期)+4.50%。约定年化收益率为5.60%。

 6、本金及收益支付:产品到期后按约定日期一次性将应得本金及收益划转至公司账户。

 7、产品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产品发行人的运营资金等。

 二、 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阶段性的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

 公司购买标的为不超过12个月的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公司于2016年11月23日与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自有资金0.5亿元购买海创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2016037号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3%,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6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23日。已于2017年11月23日到期收回本金0.5亿元,获得实际收益215万元。

 2、公司于2016年12月26日与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自有资金1.3亿元购买海创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2016043号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4.6%,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6年12月27日——2017年12月19日。已于2017年12月19日到期收回本金1.3亿元,获得实际收益586.53万元。

 3、公司于2017年6月5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自有资金0.6亿元购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182天期第49号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7年6月6日——2017年12月4日。已于2017年12月6日到期收回本金0.6亿元,获得实际收益149.58万元。

 4、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自有资金1亿元购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182天期第52号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7年6月22日——2017年12月20日。已于2017年12月20日到期收回本金1亿元,获得实际收益249.31万元。

 5、公司于2017年7月5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用自有资金0.5亿元购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175天期V1号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7年7月6日——2017年12月27日。已于2017年12月27日到期收回本金0.5亿元,获得实际收益119.86万元。

 6、公司于2017年11月2日、11月6日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相关理财合同,分别用自有资金0.6亿元、0.5亿元购买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尊享版142天期V1号、146天期V1号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5.2%,产品起息日及到期日:2017年11月3日——2018年3月28日;2017年11月7日——2018年3月28日;

 本公告日前12个月,公司已累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共计5亿元(含本次购买的3.9亿元 )。

 五、备查文件

 (一)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说明书(产品代码:SAM405)、风险提示书。

 (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山”收益凭证认购协议及产品说明书(产品代码:YH1935)

 (三)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金山”收益凭证认购协议及产品说明书(产品代码:YH1971)

 (四)海通证券“一海通财·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说明书(产品代码:SAS066)、风险提示书。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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