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95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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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集团”)函告,获悉新光集团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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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质押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该股份在质押期间予以冻结。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新光集团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34,239,907股,占公司总股本62.0455%,已累计质押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03,711,93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97.30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3756%。
三、股东质押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的情况
2015年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并与新光集团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
目前新光集团运营状况良好且持续发展,新光集团融资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光集团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874,576.66万元,净资产为2,879,069.90万元,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触发业绩补偿义务的可能性低,故本次被质押冻结的股份不会影响新光集团对公司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
公司将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47 证券简称:新光圆成 公告编号:2017-096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贷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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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与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一份信托贷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该贷款属于日常经营性借款,无需经过董事会审议。本次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748517376U
法定代表人:裘强
注册资本:300505.174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4月14日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北京西路88号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具体借款数额以贷款人信托计划实际募集信托资金金额为准。
2、借款用途:用于东阳市红椿巷区域A-19、A-20地块项目建设。
3、借款期限:12个月,借款分I期(分笔)发放(I=1,2,3…,具体与信托计划发行的期数一致),每一期借款期限为12个月。
4、贷款利率:以每次放款前签订的《信托贷款发放确认书(第I期)》约定为准,如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借据)与《信托贷款发放确认书(第I期)》不一致,则以每次出具的贷款转存凭证(借款借据)为准。
5、担保方式:公司控股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晓光女士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提升流动性资金的灵活性,为业务发展提供流动性资金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