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49证券简称:中国出版公告编号:2017-019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7年12月29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的董事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告的公告》(编号2017-020)。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账户名称: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10701013601267698),并与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编号2017-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累计为120亿元。具体包括,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20亿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20亿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40亿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20亿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20亿元,具体授信额度数额以届时实际签署的授信合同所约定的为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2017-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编号2017-023)。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有效票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17-020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364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6,450万股新股,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的 20%,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3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17,43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45,299,567.30 元,已全部到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8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编号:XYZH/2017TJA10424)。本年度已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以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第三方智能图书流通平台”承建单位新华联合发行有限公司拨付增资款84,915,000.00元,余额为1,006,846,557.14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为了更方便对募集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并使得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信大楼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200 2352 2920 0026 839),将余额转入公司在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名称: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10 7010 1270 1269 619),后续销户时结算的利息将一并转入新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原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原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公司将与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变更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计划符合公司需要,有助于方便对募集资金的集中管理,并使得公司得到更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专用账户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中信银行总行营业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49证券简称:中国出版公告编号:2017-024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17年12月2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22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的监事会人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伯根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公告》(编号2017-020)。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编号2017-021)。
本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编号2017-022)。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 表决结果为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17-022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43亿元(其中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3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过超过10亿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低风险保本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
●授权委托理财期限: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4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不超过33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不过超过10亿元。主要购买“保本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低风险理财产品”,风险等级可参考银行风险评级PR2及以下。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及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4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其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理财不超过33亿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理财不过超过10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委托理财业务。授权期限为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起至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合计不超过4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和闲置募集资金买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主要是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以及募投项目实施。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 风险提示
公司虽然主要购买 “保本保证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但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变化、IT系统故障、通讯系统故障、电力系统故障、金融危机、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原因,可能对理财产品的产品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造成影响,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理财产品遭受损失。
四、 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以维护股东及企业整体利益为原则,在保证正常资金需求的下,开展银行委托理财业务。在进行委托理财时公司将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的匹配情况,并将资金安全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选择理财产品的业务合作方并保持紧密沟通,及时掌握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最大限度降低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到期收回。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相关情况。
五、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和募投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实施的基础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低风险理财产品。
七、 保荐机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出版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中国出版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八、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余额为零元。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17-023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1月15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1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1月15日
至2018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于12月30日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于本通知发出之后、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凭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的身份证及证券 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 加盖公章)、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之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以采取信函或传真(传真号:010-59751501)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 2018年1月12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登记时间:2017 年 1月 12 日(9:00-11:30,13:30-16:30)
(五)、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1、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甲55号
邮编:100010
联系人: 彭威
联系电话:010-58110824 传真:010-59751501
2、 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949 证券简称:中国出版 公告编号:2017-021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印刷”)、北京中版联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版联”)、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九久”)
●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子公司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
以上担保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的名称: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8号院
法定代表人:兰本立
经营范围:出版物印刷、装订;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装订;其他印刷品印刷、装订;制版、排版;销售文具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国内货运代理。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新华印刷公司资产总额为 423,693,540.25元,负债合计 83,896,602.67元,2016 年营业收入为259,597,801.16元,2016 年净利润为 2,765,852.77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编号:XYZH/2017TJA10243)。
截至 2017 年 9月 30 日新华印刷公司资产总额为434,462,412.46元,负债合 计93,576,353.15元,净资产340,886,059.31元,2017 年 1-9月营业收入为 213,164,397.03 元,2017 年 1-9月净利润为 1,089,121.73元(未经审计)。
2、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版联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5号1328室(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兰本立
经营范围:销售进口、国产纸张、纸浆等业务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版联公司资产总额为275,481,907.08元,负债合计 245,317,381.49 元,净资产30,164,525.59元,2016 年营业收入为 727,265,879.25 元,2016 年净利润为 4,313,051.58 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编号:XYZH/2017TJA10244)。
截至2017年9月30日中版联公司资产总额为348,513,667.85元,负债合计 312,807,212.63 元,净资产35,706,455.22元,2017年1-9月营业收入为 631,920,336.06 元,2017年1-9月净利润为 5,541,929.63 元(未经审计)。
3、被担保人名称: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青浦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黄育海
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发行,文化事业出版咨询服务、会展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各类广告,销售化妆品、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文化用品、工艺品、服装、玩具。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状况(合并口径)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2,291,736.52元,负债合计70,720,868.87 元,净资产31,570,867.65元
2016 年营业收入为79,805,726.88元,2016 年净利润为6,894,571.12元。上述财务数据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编号:XYZH/2017TJA10265)。
截至2017年9月30日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08,833,947.64元,负债合计79,961,166.39元,净资产28,872,781.25元,2017年1-9月营业收入为49,683,564.73元,2017年1-9月净利润为-2,698,086.40元(未经审计)。
(二)新华印刷为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51%。
中版联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合计持有中版联物资的股权比例为90%。
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为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5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的签订和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需求,确保各级子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其具有管控权,被担保的公司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风险整体可控。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北京中版联印刷物资有限公司的担保及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对其子公司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的担保有利于补充其各自的营运资金,促进其主营业务健康发展,被担保对象北京新华印刷有限公司、北京中版联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上海九久读书人文化实业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良好,且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以上对外担保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8年对外担保的公告》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子公司人民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10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为4.77%。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