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7-053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通知时间及方式:本次会议于2017年 12月15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会议定于2017年12月2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508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
4、会议的主持人及列席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大壮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召开的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竞争力,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论证后,拟同控股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东大”)以双方自有资金共同出资投资设立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南京”,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东大南京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金额5,100万元,占东大南京注册资本的51%;蓝星东大认缴金额4,900万元占东大南京注册资本的49%。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蓝星东大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7-054《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内容、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7-055《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内容、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7-056《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相关内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7-05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战略及业务发展需要,为提升公司竞争力,经公司董事会研究论证后,拟同控股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东大”)以双方自有资金共同出资投资设立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南京”,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东大南京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金额5,100万元,占东大南京注册资本的51%;蓝星东大认缴金额4,900万元,占东大南京注册资本的49%。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蓝星东大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表决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此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蓝星东大有限公司
住 所:淄博高新区济青路29号
法定代表人:刘沂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3月17日
经营范围:甲苯-2,4-二异氰酸酯、丙烯、丙烷(经营场所内禁止存放)销售(以上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醚多元醇生产、销售;房屋、场地租赁服务;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环境工程施工;化工设备安装;工业设备技术改造服务;货运代理;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持股99.33%的控股子公司。
三、拟设立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各投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
5、出资情况:
■
6、营业范围:聚醚多元醇生产、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房屋、场地租赁服务;环境工程施工;化工设备安装;工业设备技术改造服务;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各项内容以最终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通过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有利于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有助于保持和提升蓝星东大品牌价值。
(二)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项目异地建设的组织和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
2.控股子公司设立后,公司将面临团队建设及内部控制风险防范等问题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通过建立健全治理结构,规范管理决策程序等方式降低子公司的管理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从长远来看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考虑到项目产品主要辐射华东、华南、华中、西南高端聚醚多元醇市场,南京具有物流成本、原料、市场、人才、交通等优势对公司的未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现有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事项
(一)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情况及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独立意见。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17-056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届次: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15:00至2018年1月1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1月4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所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内容、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编号为2017-055《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党建内容、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的相关内容。
(二)、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1月8日(星期一),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888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明确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或反对意向,未明确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阎冬生
电话:024-25553506
传真:024-25553060
邮政编码:110141
电子信箱:000698@126.com
2.会议费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698”;投票简称“沈化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