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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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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7-069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盾安环境”)子公司盾安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机电”)于2017年8月28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人民币924.45万元,上述款项金额已划拨至盾安机电资金账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盾安机电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包括盾安柜式、组合式空气处理机组嵌入式控制软件V1.0等共计6个软件产品)符合前述通知所列享受软件销售增值税返税政策的情况,该项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相关,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盾安机电取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政府补助属于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将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将增加本年度利润924.45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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