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投资期限为自此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持有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大参林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截止到2017年12月1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31日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投资收益101,095.89元,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收益101,095.89元,尚未到期金额共计23,500万元。
一、 前次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7年10月31日公司已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人民币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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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31日购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理财产品已到期赎回,投资收益101,095.89元。
二、继续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500万元人民币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信建投收益凭证“固收鑫·稳享”【804号】-34天
(2)认购金额:7,500万元人民币
(3)发行利率:5.5%
(4)发行期:2017年12月12日
(5)到期日:2018年01月16日
(6)产品期限:34天
(7)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固定收益
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在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银河金山”收益凭证1966期
(2)认购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3)发行利率:5.2%
(4)发行期:2017年12月12日
(5)到期日:2018年01月23日
(6)产品期限:42天
(7)产品类型:保本固定收益型(低风险)
说明: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在上述理财产品期间,公司将与证券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及募投项目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并能产生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