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7-5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经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授权,授权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7.4亿元,并在此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具体担保有关事宜。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内,公司董事会在前述期间内提供的各项担保均为合法有效。
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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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1)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2)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5)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本次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他公司管理层成员决定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的具体担保相关事宜,包括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其他有关手续,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超出授权范围外的其他事项,公司将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担保议案时,6名公司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福建三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注册地址:福州开发区君竹路电子工业小区1#楼二层,法定代表人程必泓。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46,225.15万元,净资产11,719.75万元;2016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8,236.82万元,利润总额-1,858.15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20,844.67万元,净资产14,310.22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601.98万元,利润总额2,590.47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
福建武夷山三木实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旅游业务、酒店管理等,注册地址:武夷山市度假区仙凡界路61-63号,法定代表人谢建峰。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06,506.59万元,净资产21,592.97万元;2016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885.77万元,利润总额1,850.62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02,585.30万元,净资产27,049.39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390.66万元,利润总额8,034.18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
长沙三兆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营自建房屋的销售与租赁,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黄兴路步行街西厢南栋5楼,法定代表人郑惠川。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172,170.74万元,净资产92,551.88万元;2016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78.2万元,利润总额2258.32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72,905.66万元,净资产94,149.86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07.63万万元,利润总额1,973.36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
福建三木自驾游营地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孙公司,主营自驾游露营地的运营服务等,注册地址:武夷山市度假区仙凡界路60号,法定代表人刘义兴。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9,033.76万元,净资产9,698.16万元;2016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5.39万元,利润总额-288.73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6,833.99万元,净资产10,365.34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64.52万元,利润总额991.80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
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营进出口贸易,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08号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研究试验综合楼528(自贸试验区内),法定代表人:蔡钦铭。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47,596.34万元,净资产8,081.31万元;2016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3,409.58万元,利润总额651.87万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75,056.95万元,净资产9,089.00万元;2017年前三季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7,219.72万元,利润总额1,004.85万元。信用状况良好。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不持有该公司股权,董事会审议时不需要回避,也不属于关联交易。
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陈健,30%;廖星华,8.3%;魏梅霜,3.8%;宋建琛,1%;陈偲蔚,0.95%;魏偲辰,0.95%,合计100%。
公司为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福州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主要股东(陈健、廖星华)提供同额度连带担保责任。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满足了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此举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上述额度均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担保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控制和降低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
2、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有利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此次担保事项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65,413.4万元;母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金额为190,267万元;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64,092万元;子公司之间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公司上述四项担保合计金额为324,772.4万元,占期末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260.61%。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
上述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1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17-54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53),决定于2017年12月15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披露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于2017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15:00至2017年12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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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刊登于2017年11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等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编号为2017-50、2017-51、2017-52,均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查到相关内容。
三、参加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一)。
(2)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及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证券投资部证券事务代表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办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西大道118号IFC福州国际金融中心41层
邮政编码:350009
联系人:林艺圃
电话:0591-38170632 传真:0591-38173315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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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居民身份证号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2”,投票简称为“三木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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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五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7-55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预计及授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2017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更正如下:
原披露内容:
“授权期间,在担保实际发生总额未超过上述授权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调整对各全资子及孙公司之间、各控股子及孙公司之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更正后的披露内容:
“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6)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7)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8)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9)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10)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前述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除以上情况外,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公告将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