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0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11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经理班子成员2018年目标责任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拟参与投资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92)。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内容详见2017年12月1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股东五莲新君富通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需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8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预计为15.4亿元,预计公司2018年新增贷款计划为10亿元。同时公司可在以上各金融机构年度贷款余额内,根据贷款进度安排选择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和开立信用证等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9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1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凯龙股份”)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7年12月11日上午以书面审议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6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及其他参与方共同投资设立君丰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
监事李颖女士因与此议案存在关联关系,故回避本议案表决。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18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2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拓宽新能源领域,公司拟与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丰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拉萨共创)、深圳市东方智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智富公司)、深圳市汇富盈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富盈达)和农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谷投资),共同发起设立君丰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华盛基金”、“基金”或“合伙企业”)。基金采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总认缴出资额为31,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公司拟以自筹资金认缴出资21,000万元。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所有协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伙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本次基金设立的合作方与公司存在下述关系:
1、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谢爱龙和李逸微夫妇;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的出资份额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君益恒通投资有限公司98%的股权由李逸微女士持有。同时,李逸微女士持有五莲君之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的出资份额,五莲君之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五莲新君富通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合伙人;
2、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五莲新君富通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的基金管理人;
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将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为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五莲新君富通信息技术中心(有限合伙)需在股东大会上对本对外投资事项予以回避表决。
二、参与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爱龙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发路8号金融服务技术创新基地1栋7C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受托管理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业务(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截止本公告日,君丰公司已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二)有限合伙人:农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28号
法定代表人:肖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及管理,对农林牧渔业、制造业、采矿业、电力热力供应业、建筑业、金融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项目投资及管理,短期财务性投资、资本投资咨询服务。
(三)有限合伙人:深圳市东方智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019
法定代表人:黄文剑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受托资产管理(不含保险、期货、证券和银行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
(四)有限合伙人:深圳市汇富盈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019
执行事务合伙人: 黄文剑
认缴出资额:10万元(拟增资至3,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对未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五)有限合伙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6栋1单元2-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君益恒通投资有限公司
认缴出资额:100万元(拟增资至2,000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
截止本公告日:
(一)合作方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关联方,除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外,上述其他合作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除下列情形外,上述合作方的其他股东(或合伙人)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亦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1、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李逸微通过持有五莲君之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农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荆门市国资委系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除公司监事李颖任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运营官、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在上述合作方任职的情况,与上述合作方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四)除下列情况外,上述合作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1、李逸微女士持有拉萨共创99%的出资份额,并持有拉萨共创执行事务合伙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君益恒通投资有限公司98%的股权;谢爱龙和李逸微夫妇为深圳市君丰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东方智富公司持有汇富盈达50%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君丰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
(二)基金规模:总规模为31,000万元。
(三)基金存续期限
1、基金的存续期限为合伙企业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10年,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2、投资期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3年,退出期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后的第4年至第10年。经全体合伙人决议同意,可以提前解散本有限合伙企业或延长合伙企业的期限。
(四)基金出资方式
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31,000万元,其中有限合伙人凯龙股份认缴出资额为21,000万元,有限合伙人农谷投资认缴出资额为4,000万元,有限合伙人东方智富公司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有限合伙人汇富盈达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有限合伙人拉萨共创认缴出资额为2,000万元。
(五)基金投资方向
氢能作为无碳绿色新能源,具有安全环保、清洁高效、转化效率高、储量丰富和适用范围广等特点,被视为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能源,目前,氢能源相关技术日臻完善,国内外对氢能源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我国已把氢能源纳入国家能源战略,国家对发展氢能源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产业政策日趋明朗,市场前景非常广阔,步入了产业化提速发展阶段。基金设立后,经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同意,将逐步投入到适当的氢能源项目中去,但不得从事氢能源项目以外的其他经营和对外担保等。
(六)基金收益分配
合伙企业收到的所有项目投资收入和其他资产在扣除合伙费用(包括:合伙企业自身开销、基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及投资项目费用)、相关税费及其它应付费用后的可分配部分,统称“可分配收入”。
可分配收入一般不再用于项目投资,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2、有限合伙人的收益达到其出资额后,基金管理人按照可分配收入的20%提取业绩报酬,其余的按照各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比例进行收益分配。
(七)基金投资决策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投资。投资后基金管理人定期审查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并报告合伙人,监控投资进程,控制投资风险。
(八)基金退出方式
本基金投资标的的主要退出方式为上市公司通过定向增发、现金收购等方式将投资标的并入上市公司实现退出,也可通过公开发行上市、向其他第三方出售股权等方式实现退出。具体退出方式由全体合伙人根据市场化方式决定。
(九)基金管理人
君丰公司担任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包括投资项目筛选、立项、组织实施、投资后监督管理及投资项目退出等工作。
(十)基金管理费
合伙企业在存续期间应按照下列约定向基金管理人支付管理费:自出资之日起,每年按照基金的实缴出资额支付2%管理费,按年支付,共收取5年,5年后不再收取。
(十一)基金运营费用
基金存续期间所发生的全部正常费、税由基金财产承担,包含不限于印花税、过户费、审计费、律师费、资产评估费、券商服务费等。若基金财产可提取金额不足以支付当年度运营费用,则累计至收益分配时优先支付。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通过基金合作,为实现凯龙股份进军氢能源产业链的战略目标打下基础;
(二)存在风险
1、尽管合作各方已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达成共识,但由于基金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产业投资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的特点,相关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此外,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基于此,对于本次投资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公司将会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进行控制和化解。公司将视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深化各参与方合作及优势资源共享整合,通过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为公司拓展各产业链和整合投资、并购提供支持和帮助,长期来看,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共同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出资各方经友好协商,以等价现金方式出资。
六、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已于2017年12月11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与关联方及其他参与方共同投资设立君丰华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关联交易事项。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拟参与投资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有利于深化各参与方合作及优势资源共享整合,通过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为公司拓展各产业链和整合投资、并购提供支持和帮助,长期来看,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拟参与投资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通过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经验,为公司拓展各产业链和整合投资、并购提供支持和帮助,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业整合能力,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业务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开、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同意将《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的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本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八、公司声明及承诺
1、公司声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2、公司承诺:在本次投资事项发生后的十二个月内,公司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3、公司目前明确了设立基金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方向,未来具体参与设立基金时,公司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783 证券简称:凯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7-093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6日-2017年1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12月26日15:00至2017年12月2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具体地址是: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1:《关于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氢能源产业基金的议案》。
议案2:《关于2018年贷款授权及贷款计划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特别说明:
1、议案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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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登记地点: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林宏 余平
会议联系电话:0724-2309237
会议联系传真:0724-2309615
电子信箱:zbb@hbklgroup.cn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泉口路20号,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48032
3、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附件3:股东登记表
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83 投票简称:凯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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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对多项提案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于2017年12月27日召开的湖北凯龙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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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3: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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